我区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黄尚宁 李欣松)3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日前出台的《2017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国土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首批651项重大项目及后续增补项目报批开辟“绿色通道”,想方设法拓宽用地保障渠道,确保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据悉,2017年全区纳入自治区首批重大项目共651项,总投资1.4万亿元,包括新开工项目118项、续建项目381项、投产项目73项、预备项目79项,其中2017年计划投资2011.7亿元。为确保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先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对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以及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的市县立项重大项目,由自治区统筹保障用地指标。同时积极采取盘活存量、增减挂钩、低丘缓坡等相关政策,统筹综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严格项目用地审查,防止刻意包装重大项目套取专项用地指标的问题发生。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推行重大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实行用地报批“三级联审”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对有时间节点限定的新开工、预备等重大项目,要按时间节点倒排任务,符合用地报批条件和要求的重大项目要限时完成。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项目用地督查督办、批后监管和信息收集,及时组织项目批后实施和用地供应,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