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产业化2003-2007年发展规划

 

广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2003-2007年)

  

  农业产业化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为中心,以加工流通企业为龙头,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形式,优化组合生产要素,把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环节,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是农业基本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我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业省份,资源丰富,区位优越,农业产业化发展前景广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精神,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提高农业竞争力,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步伐,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桂政发〔2002〕14号)精神,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差距

  (一)广西的优势农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

  1.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广西是我国热带、亚热带农业发展最有潜力的省区。热带农产品在《WTO农业协议》中确定是关系到众多发展中国家特殊利益的产品,是首先实现全面自由贸易的产品,发达国家在执行市场准入承诺时,给予热带农产品贸易全面自由化提供更好的市场准入机会和条件。中国与东盟十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更为广西农产品发展提供了机遇,带来了更大的市场空间。临近广东和港澳,为农业产业及其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国内市场和便利。

  2.在全国甚至国际市场已经占有重要的地位。罗汉果、八角、茴油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0%,蔗糖、木薯、淀粉、桂皮、桂油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龙眼、荔枝、菠萝产量占全国的40%以上,是全国最大的松脂、茉莉花、灵香草种植和加工基地。

  (二)广西农业具有较大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

  1.是全国农业资源大省。广西土地面积23?6万平方公里,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台湾省)中列第9位。已发现的植物有280多科、1700多属、8000多种,仅次于云南省、四川省,居全国第3位,有“植物王国”、“香料之乡”、“天然花园”、“药物宝库”等美称。广西地处低纬,北回归线横贯其中,光照充足,温度高,降水多,热量丰富,发展热带、亚热带农业得天独厚。

  2.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发展大省。2002年广西农业总产值916亿元,列全国第13位;畜牧业产值306亿元,列全国第10位,大牲畜年底存栏807万头,列全国第5位,猪牛羊肉产量205万吨,列全国第10位;渔业产值104亿元,列全国第10位,水产品产量255万吨,列全国第7位,水果产量456万吨,列全国第5位;糖料产量4593万吨,列全国第1位。
 
  (三)广西农业产业化有了较快发展

  1.建成了一批与产业化经营相适应的生产基地。基地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生产基础,几年来,按照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的思路,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甘蔗、热带水果、蔬菜、木薯、禽畜、淡海水产、桑茶、速生丰产林、松香、中药材、香料、油料、剑麻、烟草等农产品已成为全国的优势产区和重要的生产基地。

  2.龙头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产业链不断延伸。目前,广西已形成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与农户联结关系较紧密的农业产业组织有3000多个,覆盖了全区近1/3农村。其中规模经营以上组织1810多家(含糖业企业),产值超亿元的37家,有6家企业被确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3.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发育,社会化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健全。全区已建立城乡农产品市场289个,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特别是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批发市场如广西食糖批发市场、玉林中医药材市场、北海水产品批发市场、南宁五里亭蔬菜批发市场、田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搞活农产品流通、推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信息、科技等社会化服务也已逐步建立和完善,网上销售逐步成型。

  4.政策环境和组织保障系统已经初步形成。2002年,我区各市县已出台的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性文件如《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桂政发〔2002〕1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44号)等142个,为农业化产业化经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与发挥龙头带动效应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自治区人民政府还批准成立了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自治区计委、经委、财政厅等16家区直单位组成的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市县两级也相应成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门机构63个,为我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5.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02年,国家安排了1.8亿元国债资金支持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贵糖(集团)股份公司和黑五类集团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技改项目;国家科委安排440万元支持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广西明阳生化股份公司和广西建邦经贸有限公司技术研究、应用项目;国家农业部安排40万元支持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桂林莱茵有限公司产业化经营项目;自治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扶持12家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农业厅安排300万元专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专文转发农业银行总行关于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对龙头企业发放贷款72592万元;税务部门全年给予减免各种税收1558万元。

  但是,广西农业产业化发展同其它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如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农产品精深加工程度低,产品质量和档次不高,名牌产品和拳头产品少,市场拓展能力弱;专业协会、专业批发市场等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不高,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缺乏有效载体;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等。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为支撑,以农产品基地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主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优势,整合力量,逐步建立起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和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换代,增强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为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步伐、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遵循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要根据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需要,培育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龙头企业,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速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走外延扩展与内涵提高相结合的路子,通过市场营销、资产重组和产品研发拓展发展空间和开发领域。

  2.重点突破原则。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核心,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壮大带动力强的产业化经营组织。

  3.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原则。坚定不移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组织千家万户农民联结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形式,稳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提高规模效益。

  4.科技创新原则。提高企业和农民的科技素质,用先进实用技术武装农业产业化经营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整个产业链条的科技含量和最终产品档次。要把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现代化建设、农科教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农业在较高水平上跨越式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5.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把保护资源和环境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条基本方针,贯穿到产业化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田基本建设、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6.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与其它产业的链接关系,从全局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统筹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行业,把农业融入二、三产业,以此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发展目标

  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体目标是:规划期内达到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突出,建成一批较大规模的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基地;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群;创立一批名牌农产品;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引导农户兴办一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中介组织,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基本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的新格局。

  1.大幅度提高重点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畜牧、蔬菜、糖蔗、水果、粮油、水产、中草药、林业等传统产业基本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各产业产品的优质品率、商品率和加工转化率大幅度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草食畜禽、花卉、桑蚕、木薯、林纸等特色产业成为我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2.壮大龙头企业。到2007年形成年销售收入10亿元、税利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税利1000万元以上的150家;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税利100万元以上的500家。重点龙头企业(项目)直接带动的农户每年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3.完善农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到2007年,建立10家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全国乃至国际性区域性农产品专业市场。

  4.建立健全中介组织。到2007年,发展注册会员500个以上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0个。培育交易额百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个以上;建立甘蔗、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全区性的行业协会10个以上。

  5.增加品牌农产品市场份额。到2007年,产业化经营组织创国家和自治区级著名品牌产品50项,并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6.不断增加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到2007年,全区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占全区农户的40%以上;大多数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建立密切而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收入持续稳定增加。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实现主要农产品实行标准化生产达到总产量的80%以上。

  三、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重点产业和骨干产品

  规划期内着重培育畜牧、蔬菜、水果、蔗糖、粮油、水产、桑茶、中药材、林产、花卉等10大主导产业,初步培育出一批与10大主导产业相适应的具有地方性、全国性和世界性三个不同层次的品牌农产品,满足广大消费者对广西绿色、生态、环保农产品的需要。

  (一)畜牧产业及产品开发

  稳步发展猪、鸡、鸭等大宗畜禽生产;大力发展牛、羊、鹅、兔等草食畜禽;加快奶业发展;促进畜牧业由粗放、耗粮型向集约、节粮型转变,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培育壮大饲草产业,建立猪、牛、羊、鸡、鸭、鹅、奶水牛等养殖基地,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培育畜禽专业交易市场。大力提高畜禽产品加工能力,发展肉类加工、乳制品及皮革羽绒综合利用等配套产业。到2007年,全区肉类总产量达450万吨,其中猪肉和禽肉产量分别达到300万吨和100万吨,奶牛存栏8万头,年产牛奶12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2%,农民畜牧业人均收入占农业人均总收入40%。

  (二)蔬菜产业及产品开发

  稳定发展蔬菜生产面积,到2007年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1500千公顷;面向市场进一步调整优化蔬菜种植结构,大力推进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和有机蔬菜生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名特优新蔬菜品种比重,改善产品结构和质量,突出秋冬菜和反季节蔬菜两大特色,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提高生姜、大蒜、荷兰豆、辣椒、莲藕、法国豆和食用菌等传统出口产品的生产水平,扩大蕨菜、甜竹笋等特色蔬菜生产,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蔬菜出口。重点抓好产地蔬菜分级、包装、保鲜、储藏、速冻、脱水、萃取、罐头制作等深加工和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实现蔬菜产加销一体化。

  (三)果品产业及产品开发

  发展区域优势明显、地方特色突出的荔枝、龙眼、芒果、香蕉、菠萝等南亚热带水果;搞好柑桔、柚子类水果优势产业建设;以品种改良为中心,抓好中低产果园改造,力争到2007年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水果品种结构优化,名特优新稀和加工型果生产比重增加;适当发展黄皮、油梨、杨桃、橄榄、澳洲坚果、桃、李、沙梨、枇杷、葡萄等水果生产,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时令水果产业带。大力发展水果贮藏保鲜与加工,开发水果生物保鲜技术,提高水果采后清洗、分级、预冷、杀菌、打蜡、包装等商品化处理水平,加大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果汁、果酱、果酒、果粉等果品深加工企业,提高水果加工率,带动水果产业化经营。

  (四)蔗糖产业及产品开发

  提高蔗糖业生产水平,巩固蔗糖业在全国的生产地位,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坡度25度以上蔗地退耕还林还草,非优势蔗区逐步退出甘蔗生产。全区甘蔗种植面积控制在450千公顷左右;大力发展高产高糖良种蔗生产,良种率达到90%以上;加大对蔗区扶持力度,抓好蔗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糖料蔗生产效益。完善糖厂改组、改制、技术改造工作,加强管理,培育一批大型糖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广西蔗糖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抓好蔗渣、糖蜜的综合利用和糖的深加工,发展精制糖、一次性小包装糖、淀粉糖、营养型甜味剂和饮料用淀粉糖,促进糖业向生物化工领域和相关产业延伸,发展蔗渣制浆及造纸、中密度纤维板、低聚糖、无水酒精和有机复合肥。

  (五)粮油产业及产品开发

  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单产和平衡生产,调减25-30%的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具有出口潜力的高产优质稻面积,2007年优质稻面积比“九五”期末提高35%,发展木薯等工业用粮,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努力建设好专用商品粮基地。大力发展深加工,推行有利于大米整精米率提高的稻谷收获、干燥、储存技术和大米、油脂精深加工技术,重视优质谷加工过程的精碾、糙米调质、抛光、分级、色选、配米及营养添加、包装技术和米糠油深加工、米糠健康食品生产技术研发应用,提高粮油加工的综合利用能力。大力发展绿色食用油,重点将茶油开发作为我区特色产业,抓好茶籽综合利用和系列新产品的开发,抓好“金茶王”、“增年”、“莫老爷”等茶籽油的品牌打造,增加山茶油的花色品种。

  (六)水产产业及产品开发

  坚持“以养为主,养殖与捕捞并重,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重点发展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积极稳步拓展远洋渔业。水产养殖以对虾、海水珍珠、贝类、青蟹、鲩、中华鳖、罗氏沼虾、鲤、银鱼、优质罗非鱼等为主导品种,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健康养殖,形成具有资源优势的生产基地,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水产捕捞业实行限额制度,继续实行海洋和内陆捕捞产量“零增长”,合理开发北部湾内渔业资源,加大南沙渔场开发力度,加强对赴海南、广东渔场生产渔船的组织协调,稳妥发展赴印尼和南太平洋的远洋渔业。

  (七)桑茶产业及产品开发

  利用我国桑蚕向西部转移的机遇,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努力提高我区桑蚕产业化程度。2007年全区桑园面积发展到60千公顷左右。通过对广西缫丝工业整顿、重组,以技术设备好,经营管理水平高,产品竞争力强的企业为龙头组建一体化的区域性蚕丝集团,加速产品研发,按照ISO9000组织生产,扩大桑蚕加工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份额,带动种桑养蚕和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丝绸加工企业来我区办厂,提高丝绸加工规模和品质。

  积极发展无公害有机茶叶,发挥区位特色优势,全面提高茶叶生产和质量水平,树立名牌,加强昭平将军峰茶、桂平西山茶、凌云毛尖茶、大新苦丁茶、横县茉莉花茶等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竞争力。抓好茶业产业品种改良,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发展无性系良种,开发有机茶产品;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改造传统制茶业,提高茶叶采收、加工水平,加快开发高档有机茶、花茶等配置茶、方便茶饮料以及茶生化制品。

  (八)中药材产业及产品开发

  重点抓好中药材和壮药生产源头,建立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种植基地;继续建设罗汉果、肉桂、八角、苦丁茶、金银花、参、葛根、扶芳藤等八大中药材GAP种植基地;建立罗汉果、桂郁金、肉桂、八角、田七、鸡骨草、广根豆、壮药、南药等基地,并建立规范的GSP流通渠道;组建中药企业集团,提升我区中药工业的技术水平,创新配方,实施名牌战略,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名牌系列产品,全区中药工业产值从2002年30亿元发展到2007年100亿元。

  (九)林产产业及产品开发

  着重发展工业原料林、经济林等商品林生产,推进林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建立广西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抓好林浆纸、木板、植物编织和林化等主导产品加工。木板加工重点发展高质刨花板、中高密度纤维板、竹木胶合板、建筑胶合板、贴面板和变中小径材为重组木等。林浆纸加工重点抓好短期纸浆原料林生产,建设造林、制浆、造纸和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植物编织加工要通过传统加工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提高竹、藤、棕、草等植物编织品科技含量,扩大出口增强创汇能力。林化产品加工重点通过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松脂、松节油、茴油、桂油等产品的深加工增值能力,巩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

  (十)花卉苗木产业及产品开发

  继续发展我区传统优势花卉苗木生产的同时,抓好花卉苗木品种结构调整,积极引种培育名优特花卉品种。以金花茶、兰花产业化为龙头,近期以花卉种苗为主,成品花卉为辅;中期以绿化苗木、草坪、室内观叶植物、盆景为主,鲜花为辅;后期以发展反季节花卉和高档花卉(金花茶、变色杜鹃等)为主,侧重鲜切花和特色盆景,兼顾发展观赏与食用、药用、工业相结合的花卉。

  四、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地建设

  农产品商品基地,是发展产业化的基础,是龙头企业发展的依托,也是提高整体经济素质的重要一环。要按照横抓区域、纵抓产业、市场牵引、龙头带动、整体推动的思路,重点抓好能够发挥我区资源优势的十大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的商品基地的建设。

  (一)畜牧产业基地建设

  在桂中、桂南高速公路沿线建立奶业产业带;在桂东南、桂北建立家禽产业带;在桂东南建立生猪产业带;在桂西、桂北、桂中建立肉牛产业带。

  生猪商品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桂东经济区博白、陆川等,桂西经济区田东、田阳等,桂北经济区全州、兴安等,桂南经济区邕宁、合浦等,桂中经济区来宾、柳江等,共58个县(市、区)。

  牛商品基地重点布局在桂西经济区隆林、西林等,桂中经济区武宣、柳江等,桂北经济区全州、兴安等,桂东经济区苍梧、富川等,桂南经济区合浦、灵山等,共43个县(市、区)。

  羊商品生基地主要布局在桂西经济区隆林、都安等,桂北经济区龙胜、兴安等,桂中经济区柳江、忻城等,桂东经济区贺州、钟山等,共34个县(市、区)。

  鸡商品基地重点布局在桂东经济区北流、州等,桂南经济区武鸣、邕宁等,桂西经济区百色、平果等,桂北经济区临桂、灵川等,桂中经济区柳城、柳江等,共55个县(市、区)。

  鸭商品基地主要布局在桂南南宁市郊、武鸣、邕宁、桂东玉州、福绵及其他经济区的部分县,共36个县(市、区)。

  鹅商品基地主要布局在桂东、桂南两个经济区博白、陆川、合浦、浦北等多数县及其他经济区个别县,共26个县(市、区)。

  商品兔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玉林、梧州、桂林、柳州和来宾市等县(市、区)。

  (二)蔬菜产业基地建设

  加强右江河谷、桂东南菜区以及桂中、桂海高速公路沿线商品冬菜生产基地建设,在桂林、柳州、贺州、百色、河池市的高山冷凉地区建立夏秋反季节商品蔬菜生产基地,在南宁市的邕宁县,柳州市的柳江县,桂林市的临桂县,梧州市的苍梧县,北海市的合浦县,玉林市的玉州区,防城港市的防城区和百色市的田阳县等中心城市城郊菜区建立速生叶菜、高档特需蔬菜、野生蔬菜生产基地,在沿海地区发展创汇蔬菜基地,在南宁、钦州、北海、梧州市等发展优质西甜瓜生产基地,在森林资源比较丰富的百色、河池、柳州、来宾等市以及沿海地区的山区县发展香菇、木耳等水生食用菌生产基地,在南宁、玉林、贺州、桂林市郊区和沿江、沿海平原地区建立磨菇等双胞菇和高档食用菌生产基地;全面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三)水果产业基地建设

  以钦州、防城港、玉林、贵港、梧州、南宁等市为重点,建设桂南、桂东南香蕉、荔枝、龙眼、菠萝生产基地;以右江河谷和左江流域及钦州、南宁、玉林、防城港、北海为重点,建立桂南、桂西、桂东南香蕉生产基地;在右江河谷发展芒果基地;在桂林市南部、柳州市北部建立早熟温州柑和碰柑生产基地,以桂北和桂东北为主建立脐橙生产基地,以桂林南部、柳州、玉林、梧州市及河池市部分地区建立优质柚生产基地;以桂林、柳州、来宾市为主建立优质桃、李、枇杷、早熟梨等春夏熟水果基地,以南宁、崇左、防城港、北海和钦州市为主建立甜杨桃、大青枣、火龙果、油梨、木瓜、澳洲坚果等冬熟和早春熟水果基地,以河池、百色、桂林市为主建立板栗、白果和核桃等干果生产基地;以左江流域和南宁市为中心建立加工用菠萝生产基地,以防城港、钦州、北海为中心建立橄榄生产基地,以桂林市为中心建立加工用柿子、白果生产基地,以河池、百色市为中心建立山葡萄、山楂生产基地;全面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果及其加工品生产基地建设。

  (四)蔗糖产业基地建设

  在桂西、桂南、桂中建立高产高糖甘蔗产业带,着重抓好崇左、扶绥、横县、宁明、宾阳、大新、龙州、隆安,兴宾,邕宁、武鸣、南宁辖区,柳城、柳江、鹿寨,武宣、象州,上思,灵山、钦州辖区,合浦,右江、田阳、田东,宜州,贵港辖区等26个稳定年产原料蔗50万吨以上的优质糖料基地建设;调整巩固沿海及浔江两岸的老蔗区,适度保留百色、河池市贫困地区的甘蔗种植规模;在兴宾、柳城、田阳等县(区)建立67千公顷的良种基地;在崇左市江州区建设67千公顷的糖料蔗喷灌样板工程;在桂中建设甘蔗加工示范园区。

  (五)粮油产业基地建设

  选择桂北经济区的全州、临桂、永福、荔蒲、灵川、兴安,桂东经济区的贺州、钟山、博白、港北、北流、玉州、桂平、岑溪、平南、藤县、苍梧、陆川,桂中经济区的柳城、象州、鹿寨,桂西经济区的罗城、宜州、田东、田阳等县(市、区)发展建立连片商品粮基地;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建设,建立一批标准化优质稻生产基地,在桂北湘桂走廊、桂中、桂东、桂南建立优质稻、加工专用稻生产基地;在桂中、桂西、桂南建立木薯生产基地,抓好武鸣、邕宁,横县、宾阳、扶绥、马山,岑溪、藤县、苍梧,鹿寨,兴宾,桂平、贵港辖区,灵山、钦州辖区,合浦、北海辖区,防城,平果、田东等县(市、区)建设20个共10万公顷的高产木薯示范区;在桂西、桂中、桂北建立茶油生产加工基地。

  (六)水产产业基地建设

  海水养殖基地主要布局在桂南经济区沿海各县(市、区),在桂南的北海、钦州、防城港建立珍珠、对虾、青蟹和优质海水鱼等海水养殖加工基地;淡水养殖基地重点布局在桂西经济区宜州、百色等,桂东经济区桂平、藤县等,桂南经济区邕宁、宾阳等,桂北经济区荔浦、恭城等,桂中经济区象州、柳江等共60个县(市、区),在桂北、桂中建立乌鲤、禾花鱼等淡水鱼类养殖基地;在桂南建立罗非鱼养殖基地;在桂东建立鲶鱼、黄沙鳖等养殖基地;在桂西、桂东建立银鱼养殖加工基地;在红水河、左右江等主要河流以及库区建立网箱养鱼基地。组建广西远洋渔业集团,建立世界公海作业渔场。

  (七)桑茶产业基地建设

  将宜州、环江、横县、宾阳、上林、忻城、象州,融安、鹿寨、柳城、平南、港北、藤县、蒙山、邕宁、福绵、博白、灵山、钦北、合浦等20个县(市、区)建成万担优质茧生产基地。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四市建立丝绸生产基地。在右江、凌云、西林、靖西、灵山、柳城、昭平、桂平、平南、博白、三江、金秀、横县、罗城等县(市、区)建立优质、标准化茶叶种植基地,推广有机茶种植;在桂林等地建立以茶植物提纯为主,以银杏、罗汉果等为辅的机制茶品和饮料生产基地。

  (八)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

  在桂东南山区建立玉桂生产加工基地;在桂北建立杜仲、厚朴、黄柏等木本药材产业带;在桂西南、桂东南建立桂圆生产加工基地;在桂西百色山区建立三七生产基地;在桂北建立罗汉果、银杏基地;在桂南沿海防城港、钦州、北海建立海洋生物制药基地。在桂北、桂中、桂南、桂东建立中药材加工基地。

  (九)林产产业基地建设

  在梧州、玉林、桂林三地建立林化产品加工基地;在桂南、桂西、桂中、桂东建立速生林产业带,桉树商品基地重点布局桂南经济区防城港市、钦州市,桂中经济区南部,桂东经济区南部,百色地区;在桂北、桂中、桂东建立竹子产业带,基地重点布局在桂东经济区贺州、玉林、梧州等市,桂北经济区,桂中经济区,桂西经济区的百色和河池地区;在桂西、桂东南建立竹藤等编产业带;在桂南、桂中、桂东建立工业原料林基地;玉桂商品基地重点布局在桂东经济区及桂南经济区防城港市。

  (十)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建设

  以南宁、柳州、桂林等中心城市为依托,重点发展鲜切花生产出口基地、荫生观叶植物基地、棕榈基地、榕树基地、盆花基地、绿化草坪基地,在防城港、北海、崇左市建设金花茶基地,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玉林建立观赏花卉基地、绿化苗木基地、绿化草坪,在河池、百色建立盆景基地,在横县建立食用花卉基地和茉莉花生产加工基地。

  五、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各地要把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全区打造出一批产业主导性明显、实力雄厚、市场开拓能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到2007年,每个行业建立起若干个覆盖面广、起到行业支撑作用的大型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

  (一)畜牧产业龙头企业

  肉猪加工重点在桂林、玉林、贵港、梧州、贺州、南宁各布局能力为100万头的综合加工基地,重点发展桂林福润、博白正宇、贵港扬翔和农垦等企业形成400万头的肉猪综合加工能力;肉牛加工重点建设宜州市高档分割牛肉基地、梧州以蛋白肠衣生产为龙头的肉牛综合加工项目;山羊加工重点建设马山肉羊综合加工项目;皮革加工扶持宾阳、玉林2-3家企业做大做强;奶加工重点发展南宁皇氏乳业、南宁农垦完达山奶业、武宣水牛奶业、龙胜南山奶业等企业。到2007年,培育发展产值超5亿元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0家。

  (二)果蔬产业龙头企业

  重点发展桂林汇源恭城果汁加工项目,百色右江河谷芒果果汁加工项目,农垦源头10万吨柑桔采后处理加工项目,广西水果罐头集团公司,北海中澳合资大型综合性果蔬深加工项目,南宁、桂林、百色、贺州、玉林、钦州、梧州等七座大型果蔬保鲜加工配送加工中心,在北流市、桂平市、灵山县和大新县的龙眼、荔枝生产地,新建或更新改造4个技术先进、年加工能力达5000—10000吨的骨干企业,使加工量达到鲜果总产量的25%以上。到2007年,建成年产值超10亿元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2~3个,果蔬产品的加工率达到25%以上。

  (三)蔗糖产业龙头企业

  支持南糖、贵糖、凤糖、迁糖、农垦糖业等重点企业集团以“二步”制糖法为重点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建设农垦集团柳州新兴糖厂30万吨精制糖项目、凤山糖业集团20万吨精制糖项目;支持贵糖、南糖和迁糖的纸浆、纸在原有的15万吨基础上扩建至30万吨,在桂中、桂西南新建2-3个10万吨以上规模的蔗渣制纸浆厂;在崇左市建设异麦酮糖项目。

  (四)粮油产业龙头企业

  1.粮食产业龙头企业

  在南宁、桂林、柳州、贵港、玉林等主要城市建立一批优质谷精深加工企业,依托防城港及钦州港建立“两头在外”的大型粮油加工企业。重点发展农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力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市粮油贸易总公司、贵港市东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加工企业,在钦州港新建12万吨粮油深加工项目;以南方黑五类集团公司为龙头,通过租赁、兼并、实行股份制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形成年产值达10—15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巴马长寿食品品牌为龙头,创建广西巴马长寿食品集团;以桂林米粉品牌为龙头,创建桂林食品加工企业集团;在桂林、河池和百色市各建1个利用当地资源(魔芋、薏米、黑米等为原料)的特种食品加工骨干企业。到2007年粮食精加工率达到25%以上。

  2.茶油产业龙头企业

  采取分散粗炼、集中精炼的模式,在桂中、桂北的三江、龙胜、融安、融水、贺州、钟山、富川、以及在桂西的凤山、东兰、巴马、凌云、田东、田阳、隆林、西林等县加强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油茶种植和初加工基地;在柳州、南宁、贺州等主要城市加快老企业的技术改造、重组整合,建立山茶油精深加工企业,提高山茶油的深加工和市场竞争能力。建成一批有广西特色的有机食品龙头企业。此外,扩大大海粮油公司的加工能力,将大海粮油公司建成全国最大的民营加工企业之一。

  3.淀粉产业龙头企业

  重点发展明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新天德能源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开发精深产品,使之成为木薯产业的大型龙头企业;适当发展武鸣、横县、扶绥、蒙山、崇左、马山、贺州等地的木薯淀粉加工业;扶持东兰、永福、隆安等地新建板栗深加工业,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到2007年形成年产30万吨变性淀粉的生产规模,木薯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

  (五)水产业龙头企业

  到2007年,培植产值超亿元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3-5家,水产品加工率由14%提高到25%,形成以加工海产品和罗非鱼产品为重点,以冰鲜冷冻加工为主,冰鲜冷冻与低质鱼类综合加工相结合的广西水产品加工体系。海水产品加工以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现有的企业为基础,重点发展北海洪恩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北海天鲜海洋食品有限公司、防城德城公司、北海海洋渔业总公司、北海市珍珠总公司、广西南珠集团总公司、钦州港海产品综合加工园区、农垦东兴京岛海洋公司等企业发展海水产品加工,建设北海、钦州保鲜保活储运基地。淡水产品加工重点抓好南宁、北海罗非鱼加工出口基地,重点发展河池市、百色市、桂林市和贺州市等地的银鱼、禾花鱼的加工。

  (六)桑茶产业龙头企业

  桑蚕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发展柳城、横县、宜州、蒙山、鹿寨、合浦、宾阳等县市发展蚕丝加工;利用南宁、柳州、桂林市现有纺织力量和基础,引进技术和资本,改组改造,发展丝绸纺织工业。重点建设合浦常乐茧丝绸一体化技改项目、蒙山县缫丝厂生丝及丝绸加工项目、鹿寨县洛江制丝厂丝织加工项目,到2007年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3-5家,初步形成“种桑——养蚕——线丝——丝织品加工”产业链,做大蚕丝产业。

  茶叶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凌云茶业公司、昭平将军山公司、农垦茶叶集团公司、天等桂仙苦丁茶有限公司、广西石乳茶业有限公司扩建和技改项目,通过资产重组,打造2-3家大型茶业龙头企业。

  (七)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

  重点培育扶持一批中医药企业集团,发展以广西中医学院百年乐制药、桂西制药、桂林集琦、桂林三金、桂林天河、桂林南方、柳州花红药业、柳州日田、北海北生药业、河丰药业、玉林制药、梧州制药、贺州灵峰、广西半宙等为重点的中成药加工支柱企业,继续扶持玉林市中药材批发市场建设,建成我区现代中药配送中心;建设好一批中草药GAP种植基地。到2007年,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单一产品销售收入超亿元5个。

  (八)林产业龙头企业

  1.林浆纸龙头企业

  重点布局:引进国内外大型制浆造纸企业,重点建设沿海大型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改造扩建柳江中竹纸业,整合现有的浆纸加工企业,逐步建立大型现代林浆纸一体化产业。

  2.林板龙头企业

  以广西梧州三威、广西高峰、柳州木材现有的生产能力为基础,在工业原料林主产区重点发展梧州、容县、博白、藤县、南宁、崇左等地的高(中)密度纤维板加工,在百色和河池新建1-2家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的高(中)密度纤维板厂。

  3.松脂龙头企业

  围绕梧州、玉林、桂林林化加工“三大基地”,在梧州、贺州重点发展以松脂为原料的松油醇、松节油合成系列香料产品加工;继续建设以梧州松脂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的松节油深加工和橡胶助剂生产出口基地,以玉林松脂厂为主的造纸施胶剂生产基地,以桂林化工厂为主的高档油墨地和胶粘剂树脂生产基地。

  (九)花卉产业龙头企业

  支持中国林业科学院热带林业实中心、广西林科院、广西热作所、广西植物研究所、广西药用植物圆等科研单位搞好花卉品种选育,重点建设壮大广西林木花卉中心、广西金花茶有限公司、广西长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托现有的花卉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在南宁、桂林、柳州、北海、梧州、玉林发展一批花卉加工企业。

  (十)特色产业龙头企业

  各地可根据各自优势,从培育区域支柱产业考虑,选择发展。支持广西剑麻集团公司、桂林莱茵、桂林实力天然、桂林富民达、东兴东成、上林蓝山等公司发展成为集特色产品研发、收购、加工为一体的大型龙头企业。

  1.饮料及酿酒龙头企业。巩固和扩大都安、罗城、永福3个山野葡萄酒加工骨干企业,并以此为基础,组建广西山野葡萄酒集团公司,扩建德保蛤蚧酒厂,扩建神蜉酒厂。充分发挥广西水果和野生果类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天然饮料,建立一批骨干企业。

  2.桂北罗汉果、银杏龙头企业。重点培育桂林莱茵、桂林实力等骨干企业,开发罗汉果、银杏等药用及保健系列产品。

  3.桂南剑麻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广西剑麻集团、扶绥剑麻工业园扩大生产能力,发展高档精细剑麻制品,培植著名品牌。

  4.桂西北山野蔬菜深龙头企业。充分利用丰富的八渡笋、食用菌、野生蔬菜资源,采用保鲜、冻干等新技术,提高干制品的品质,创建自有知名品牌。

  5.桂东南竹藤棕草编龙头企业。重点对博白、浦北等县的竹藤棕草编加工企业进行整合,提高实力,提高质量,扩大规模,增加花色品种,提高行业专业协会在共同对外、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开拓国外市场,发展国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6.油桐龙头企业。支持桂西和桂北等山区扩大油桐种植,加强对低产油桐林的改造;支持百色、天峨、融安等桐油加工企业,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深加工。

  7.香料龙头企业在防城、藤县、凤山、岑漠、德保、那坡、容县等地建设一批八角、玉桂、茴油、茴香醇、茴香腈等食用、烟用、医用和化妆品用香料香精加工企业,重点抓好防城港市、藤县、凤山等三个香料精深加工项目的建设;在桂林市重点发展以桂花、黄樟、玫瑰花、山苍子等为主的香料化妆品加工;在柳州市重点发展以山苍子、香根油、灵香草等为原料的香料香精加工。到2007年,培育出特大型香科香精深加工企业2~3家,加工产品产值达到20亿元、深加工率提高到30%。

  六、完善农业产业化市场体系

  市场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依托。为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需要,必须完善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在大宗农产品主要产区和重要集散地,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争取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区尽快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农产品商品市场网络。同时,建立健全市场法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管理行为,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开、公平、有序。重点抓好市场基础设施、市场信息体系、市场主体培育和市场秩序规范。

  (一)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自治区、市、县所在地农产品贸易、综合批发市场、冷库、仓储设施建设;在畜牧、蔬菜、水果、蔗糖、粮油、水产、桑蚕、林产、中药材、花卉等10大产业主产区培育和建设一批辐射区内外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主要包括南宁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桂林柑桔水果市场、钦州灵山水果市场、田阳县芒果专业批发市场、北海水产品市场、贺州生猪市场、玉林家禽市场、河池的草食禽畜市场、宾阳县牛皮专业批发市场、梧州林化产品市场、百色林纸市场、南宁花卉市场、桂林市花卉批发市场、横县食用花卉加工贸易市场、柳州竹木市场、防城港香料市场等一批专业性批发市场;巩固办好南宁五里亭批发市场、田阳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玉林药材市场等;在玉林市十大专业市场基础上,构建多功能的大型综合市场和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花卉拍卖市场、租赁市场,网上营销,建立广西农产品网上虚拟市场。到2007年初步形成包括有形无形市场在内的广西农产品市场体系,为区内外多种所有制流通主体进入广西农产品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条件。

  (二)完善市场信息体系建设

  构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与市场的有机联系平台,帮助生产经营者成功进入市场。建设好广西农业信息网,支持中国食糖中心批发市场的中国食糖网新增年100万配送能力技改项目,创办农产品交易的综合网上交易市场、农产品销售的综合性网上超市、农产品电子交易所、开辟专门的农产品网上商店等方式促进农产品流通,抓好广西农产品市场预测预报体系建设,联网各市、县、乡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专业大户及自治区直属计划、内贸、外贸、供销、工商、气象、统计、电视、广播、报社等部门,以满足广大生产经营者对市场供求、气候、自然突变对农产品市场的影响,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效服务。建设桂农网,建成广西国际农产品信息中心,为广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适应入世后参与国际农业区域分工、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有效支持。

  (三)培育市场主体

  重点建立健全区、市、县、乡四级农产品市场流通协会。农产品市场流通协会要依法进行注册、登记、落实法人代表;农业科研院校要加强对农林农产品营销人员培育,争取在2007年建立一支300万人的营销队伍。

  (四)规范市场秩序

  健全完善农产品税费征管政策,加强对税费征营工作领导,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合理收取税费是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WTO规则对广西已颁布的有关农产品流通的政策法规进行整理修正,制订统一标准,促进广西农产品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并与国内外市场对接,确保农产品的有效流通。

  七、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中介组织

  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为主的中介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起着桥梁与纽带作用。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是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推进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创新和农业管理体制创新,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工作。要坚持积极扶持、稳定发展、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不断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推向新水平;营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氛围;帮助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引入新的发展机制,在利益上要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功能上要向综合服务转变;在横向组织结构上要通过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联合向实体化方面发展;在纵向组织结构上要通过重构基层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乡、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纵向垂直业务协调系统,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组建跨行政区域的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发展为全区性农产品行业协会;在管理上引入股份合作制,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资源能力。到2007年,龙头企业更加带动的农户基本都加入一个或数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大重点产业基本建立起组织功能健全的行业协会。

  (一)改造传统农户,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要在改造传统农户和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农民自愿依法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资金、技术、实物等入股,依法兴办各类企业。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要完善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政策,要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要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个合法身份,要对基层组织全面更新,使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职能与经济职能彻底分离;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要强化管理和引导,以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方面的巨大作用。广西的每个乡(镇)要引导发展一个支柱产业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个县要引导建立一个主导产业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引导成立农产品行业协会

  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成立各种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重点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成立甘蔗、水果、蔬菜、养猪、养鸡、水产行业协会。首先在桂林、玉林、贺州等市调查、总结、试点,然后推广。到2007年,全区建立真正发挥行业协调和自律作用的农产品行业协会10个以上。

  八、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的关键是要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和运转约束机制,协调产业化经营内部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规范各参与主体的经营行为,保护农民利益。由于农工商经营的形式不同,彼此间的关系不同,内部运行机制也会有所不同,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一)完善组织机制

  1.发展信誉联结。贸、工、农各方在产权上相互独立,联合经营靠信誉维系,产品供需通过市场买断方式衔接,价格随行就市,一般没有硬性约束或优惠措施,这是农业产业化初级的联结形式。

  2.推行合同联结。贸、工、农各方在产权上相互独立,产品供需通过契约方式衔接,执行合同价格,一般都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各方都有稳定的预期,相互激励,相互约束,这种形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形式。

  3.引导产权联结。贸、工、农各方的产权都是不完整的或隶属于同一资本,靠股份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办法维系,产品供需通过一体化组织内部的计划管理衔接,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这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级联结方式。

  (二)完善利益机制

  这是产业化组织的动力机制,也是最重要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利益的创造和利益的分配。处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总的原则是平等互利。

  1.价格优惠。在信誉联结组织中,承诺按高于市场价格的内部价格收购指定的农产品;在合同联结组织中,实行保护价收购,根据市场变化随行就市水涨船高,收购合同产品,并给予利润返还;在产权联结组织中,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红。

  2.提供服务。龙头企业向农户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发放生产基金或预付定金、优惠供应良种、赊销生产资料(特别是专用生产资料)、防疫灭病、技术培训与指导、信息咨询、产品储运与加工销售等。

  3.银行贷款。资金短缺是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一大制约,而由于承贷主体贷款担保等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农户利用信贷资金的能力十分有限。可运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作为承贷主体,从银行贷款,然后由龙头企业给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等有偿支持,最后从农户交售农产品的收入中扣收;银行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小额贷款,龙头企业予以担保,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财政贴息。

  (三)完善风险保障机制

  农业生产存在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国内外市场,一头牵着千家万户,在转化两大风险中承担主要责任。各级政府和农户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策的支持、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农户的投入,加强基地的山、水、田、林、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病虫害和经营风险。

  3.加强农业保险。对单位价值高的农畜产品,由龙头企业扶持并出面组织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争取把自然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建立风险基金保障制度。一旦发生不测,以丰补欠或进行价格补贴。风险基金提取的办法,按农产品收购价格与增加值的比例由农户和龙头企业共同负担或由龙头企业从盈利中单独提取,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给予适当扶持。

  九、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保障措施

  (一)扩大开放,加强领导

  1.解放思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有全局性和方向性的大事,体现了我区农村改革和发展由单项突破进入到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对于实现农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农业和农村改革的第二个飞跃,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必须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发展趋势,按照国际惯例和WTO规则,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对外合作与竞争,加快引进区外和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抓住中国与东盟十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和农业日益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机遇,充分发挥我区地处沿海沿边、毗邻粤港澳和东南亚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农业的对外开放,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的观念,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农业的软硬环境,抓紧落实各项投资农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利用国内外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引进外资和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以及科学管理方法,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提高我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保鲜、包装技术水平。扶持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国外、境外的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合作,广泛开展人员、信息、技术和品种的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到境外办实业。

  3.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农业产业化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相应成立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协调及其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规划、调控、服务和监督上来,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适当运用经济的、政策的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重视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和利益分配,处理好市场需求与总量平衡、粮食生产与多种经营、国家宏观调控与农民、企业微观经济之间的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在资金、物资、税收等方面以优惠政策给予扶持;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协调和指导,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要深入调研,及时发现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运行监测,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

  4.职能部门要同心协力、各尽所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作风,围绕《广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主动、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农业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部门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申报无公害等有关认证提供全方位服务,有关收费应当从优;外经贸、海关等部门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提供优质服务;公安交警部门要为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人事、劳动部门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人才、智力引进和使用提供便利;国土资源、税务、工商、民政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服务;供销合作社要发挥本系统的优势,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连锁经营;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的产业化组织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共同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农业产业化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化经营组织负责人和农民的培训,造就一批有强烈为农意识,懂经营、善管理,高层次企业家,造就一大批重合同、讲信誉,有经营管理水平的农民。

  (二)认定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1.规划期内,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44号)所规定的条件,筛选认定150家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每年确定30家左右的加工、销售龙头企业以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作为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的后备企业,打造成广西品牌企业和对外竞争的主力军;建立激励机制,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带动面广、带动增收幅度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

  2.抓好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实行重点扶持。一是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经济互补合作已成为对外开放的最重要内容,项目是经济合作的载体,是拓宽对外开放渠道的重要法宝。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取得新进展,必须抓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坚持外向拉动,拓展招商引资,密切联系粤港澳和东南亚,联手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经济往来和技术交流,以项目为载体,带动集聚生产要素,带动投资的增长,带动经营的发展。二是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要重点突破,按照一家企业、一个产品、一个品牌、一个协会和一批基地的要求,突出重点给予重点扶持,使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加工、销售形成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带动广大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鼓励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多种所有制经济一起上,谁有能力谁牵头,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引导现有的各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到农村建立原料基地,与农民建立购销关系,主动充当龙头企业;鼓励工商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积极开发农产品清深加工项目,兴办龙头企业;鼓励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户或个体贩销户、工商户,合作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事业单位和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教育部门,要发挥各自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与农民合办农业龙头企业。商业、粮食、供销和外贸等流通企业,要在农产品内外贸易中发挥龙头作用。形成一批与优势产业相联系的产、加、销结合的一体化经营产业。今后5年,全区将重点指导建设139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概算350亿元。

  (三)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加强机制创新

  如何推进产业经营,选择何种组织形式和利益机制,都要充分尊重农民和企业的意愿和经营决策权。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和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基层群众在产业化经营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鼓励大胆探索和不断创新。建立健全农业产业经营运行机制,实行机制创新,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完善组织机制,推动贸、工、农各方从信誉联结、合同联结逐步发展到产权联结的高级联结方式。探索和完善利益机制,在不断完善现有合同契约制的基础上,着重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利润返还等利益联结方面进行探索,通过价格优惠,提供生产基金或预付定金、优惠供应良种、赊销生产资料、防疫灭病、技术培训与指导、信息咨询、产品储运与加工销售等服务和资金的承贷转贷等方式,鼓励和提倡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最低保护价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连结关系,确保农民有稳定的销售渠道,龙头企业有稳定的原料供应基地。建立完善的农业产业化投入机制。改变以往依赖财政、信贷为主的投资渠道,逐步转向财政、信贷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私企业、外资企业和社会闲散资金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资结构。建立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部门、科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资金、技术、科研成果等形式入股或参与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项目、基地建设和营销服务。对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创办基地、创立名牌产品、开拓市场等有功人员应予以奖励。五是完善运转约束机制和风险机制,协调产业化经营内部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规范各参与主体的经营行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通过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按农户交售农产品的数量返还利润,建立风险基金,吸收农户入股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同时,要教育企业和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和契约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规范和保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四)全面实施标准化建设,打造广西品牌

  研究制定《广西绿色食品生产管理规定》、《广西生态农业管理办法》等规章,以适应5年内全区的大中城市全面实行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品牌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带动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打响“生态广西”品牌。自治区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必须全面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有关标准,市县也要相应引导培育一批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城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有计划地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组织主、副食品的产、供、销,率先树立广西生态农业的品牌。广西要在5年内实现由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按标准化要求生产农产品产量达到80%以上;认真重视和切实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的宣传和认证工作。重点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标准的宣传,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要组织产业化经营组织开展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GMP(良好操作规范)、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农产品食品”方面的标准认证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产业化经营组织基地农产品标准化认证提供咨询和申报服务,简化地方手续,减免地方费用;增加投入,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重点帮助县以下健全检测机构,完善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检测检验手段;监督龙头企业搞好自检。今后五年,广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着力打造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自治区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必须是有注册商标的企业。财政扶持的重点要促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树品牌,通过实施“主品牌+副品牌”引导同类龙头企业联姻,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成一批全国驰名品牌。规划期内,在认定的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打造龙头企业知名品牌20-30个。

  (五)加强科技服务,全面提高技术水平

  1.深化院所体制改革,整合科研力量,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难点、热点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当前要突出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问题的系统技术研究,为大力发展有市场需求的名、特、优、新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供良种良法,把科研工作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农业部制定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实施《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以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核心,研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以优势区域、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为重点,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标准化节本增效配套技术,快速提升广西优势农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高我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走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2.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内部研发中心,加快农产品的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多次增值,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加强农科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加快生物工程技术的开发应用;鼓励和吸引农科人员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组织,积极发展农业科技(知识)型的企业和中介组织,强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4.加快人才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要加大龙头企业企业家培养和引进力度。如果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那么企业家则是龙头企业的“龙头”,是产业化的“灵魂”。要把促进农业企业家的成长,当作建立农业产业化内在运行机制的中心,作为农业增强竞争力的重要依托。农村经纪人等各类农村能人,往往是企业家的雏形。要加快各类农村人才的技术培训,不拘一格,扶助这些农村能人,进而鼓励他们投资农业,使之成长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企业家。特别要鼓励外出打工的农民回乡创业,自己投资当老板。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产业化、保护企业家就是保护农民的观念,鼓励企业家的职业化发展。

  (六)进行投资体制创新,拓宽投融资渠道

  建立以农民和业主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为补充、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资新型机制。

  1.农业产业化建设资金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来筹措。要实行项目投资业主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有、集体、私营、外商一齐上。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要联合各新闻媒体,通过举行系统报道、新闻发布会、招商会等方式向区内外推出重大招商项目,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农业,吸引国内外企业前来投资建设。

  2.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框架下关于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绿箱政策,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启动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安排适当的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

  3.金融部门要继续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确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龙头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把收回的农贷资金继续投向农业,并在新增贷款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村金融合作服务体系,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农民自己的银行。

  4.积极利用证券市场。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为企业融资;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投资收益,使其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投入的主体。

  5.探索建立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风险基金。拟通过政府注入部分资金,吸引上市公司投资以及社会、个人闲置资金,并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设立“广西农业产业投资风险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基础产业、规模经济和减轻财政负担”的特点,筹措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示范园区建设。

  6.大力开拓农业保险和担保业务。包括农业财产保险、农业责任保险、农村信用保险等业务,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供保障。广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贷款担保,手续从简,费用从优。

  (七)制订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1〕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桂政发〔2002〕27号)和国务院国办发〔2002〕62号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自治区开放会议后制定的《关于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政策,在土地、税收、投资等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现行的项目审批制度从上至下进行综合改革,取消、下放一批审批审核事项,扩大市县、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在保留的审批事项中,推行投资并联审批,优化投资环境,促成了更多项目的生成落地,逐步形成富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和富有生机活力的项目带动机制。同时,要加强与外省区市的经济往来与合作,主动接受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经济辐射,增进省际经贸互补,为他们创造富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调动一切对发展有益的因素,扩大发展空间。采取措施鼓励民营经济投资我区农业。认真执行国家八部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农业产业化办事机构要加强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以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和所带动的农户新办畜禽饲养场、水产养殖场和农产品收购、加工场所用地视同农业生产用地。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直接为农业服务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可按土地最低出让价出让土地使用权,也可采取作价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使用集体土地。允许农户依法有偿向龙头企业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或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十分注意处理农业产业化建设与农民承包土地的利益关系,确保农民增收。

 

  附件:1.广西农业产业化重点建设项目表编制说明

  2.广西农业产业化重点建设项目表(2003~2007年)(略)

 

  附件1:


广西农业产业化重点建设项目表编制说明 

 

  一、《广西农业产业化重点建设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是根据各地市、各有关部门提出的项目和《广西农业产品加工重点项目规划表》中筛选编制的。

  二、项目表从畜牧、蔬菜、水果、蔗糖、粮油、水产、桑茶、中药材、林产、花卉和特色农业大产业中各选出一批项目进行建设,包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此外,产业化还包括市场建设,我们把市场网络建设融在相关产业中作为项目的一个部分。

  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项目建设主要通过市场行为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政府给予必要的引导、协调支持。

  四、项目表项目139个,总投资规模350亿元,主要是比较大的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最终应由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根据当时的市场变化而确定,也可能因为市场变化放弃原有项目和增加新的项目,但只要符合政策支持的条件,都应予以支持、扶持。 

  

 

主题词:农业  产业化经营  规划  公布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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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03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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