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优化人才环境力促人才强市 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本网崇左讯 记者从2016年12月15日上午召开的崇左市干部人才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崇左市围绕“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的战略目标任务,在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和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崇左市出台了4个关于干部和人才工作方面的政策文件,围绕发展育人,发展选人,发展用人,推动全市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优化识才、爱才、敬才的人才环境。对于引进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含不入编),其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制度工资标准执行。博士研究生待遇参照正科级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执行;属“985工程”重点院校(包括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的非“985”硕士研究生,工资待遇参照副科级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执行;属紧缺急需专业的“985工程”重点院校(包括广西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参照科员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执行。引进到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其工资薪酬由企业与本人协商确定。安家费补贴方面。引进到崇左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不同人才层次有6万至50万不等的安家费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补贴12万;属“985工程”重点院校(包括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的非“985”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补贴10万;属紧缺急需专业的“985工程”重点院校(包括广西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安家费补贴6万。

  同时,崇左市人才安居工程对人才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切实解决好人才安居问题,购房补贴即属货币补贴的一种。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崇左完成5年工作任期后即可申请购房补贴,属博士研究生,补贴购房面积标准为120㎡,按50%补贴;属“985工程”重点院校(包括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的非“985”硕士研究生,以及紧缺急需专业的“985工程”重点院校(包括广西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补贴购房面积标准为100㎡,按50%补贴。签订10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完成10年工作任期的,购房补贴相应补足至100%。引进人才租赁崇左市人才公寓或企事业单位筹集的人才住房的,租金实行减免政策。引进人才在本市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根据人才类别给予不同金额的租金补贴。入企补贴方面。引进到企业(含非公制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有10万至50万不等的入企补贴。对携带专利技术、创新创业项目或高新技术成果等到崇左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创业园落户的创新团队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由财政给予创业启动资金。同时,引进人才配偶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同类性质单位间随调,也可由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安排相应工作,未成年子女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就近入学。引进人才除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外,每年再安排一次休假,广西籍以外的10天,广西籍的5天,由用人单位按探亲假有关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

  对引进到崇左市的优秀人才,还根据不同层次,给予相应的政治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优秀的,可推荐作为副科级职务人选;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推荐作为副处级职务人选;事业编制人员的,经组织考察优秀,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进入到公务员队伍来。

  另外,广西区内外重点院校有志于从事党政事业工作、品学兼优、有发展潜力且为崇左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在校学生(本科生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可与崇左市签订“选苗育苗”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列入崇左市“选苗育苗”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青年人才,按本科、硕士、博士类别给予300—1000元/月不等的助学生活补贴,每年寒暑假组织青年人才到崇左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邱烜 王贤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