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城市 广西出台相关文件促进城市工作

  29日上午,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记者 冼妍杏 摄

  29日上午,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新近出台的有关城市工作的两个主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意见》突破制约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初步构建了新常态下城市工作的创新体系。”新闻发布会主持人介绍,《意见》所构建的创新体系涵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三个层面。规划方面有建立规划编制的政府、专家、市民对话协商机制等8项创新;城市建设方面有推进城市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等7项创新,城市管理方面有开展智慧民生服务等6项创新。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意见》新提出的民生工程或工作至少超过20项。比如:治理交通拥堵、街区微改造、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构建15分钟生活圈、改造多层建筑电梯、保障性住房同城置换、全面消除易涝点、配建基本商业服务设施、推进民生服务智慧运用、重点公共场所无线宽带免费上网等等,民生红利众多。

  据介绍,《实施意见》主要是将《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宜居城市评价体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围绕达到指标体系设定的目标值,统筹谋划、持之以恒的建设宜居城市,“《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要求,即到2020年,全区所有城市宜居指数达到60以上,20%的城市宜居指数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全区所有城市宜居指数达到70以上,40%的城市宜居指数达到80以上。”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宜居城市建设“163行动计划”:“1”即建立1套宜居城市指标体系,其中设区市指标90项、县级指标80项,定量考评、奖优罚劣;“6”即从绿色、便捷、和谐、特色、智慧、创新等六个维度支撑宜居城市建设,从不同层面精准发力,整体提升城市宜居度;“3”即设置城市宜居度综合排名、城市宜居度排名提档进位、优秀范例等3种激励措施,以调动不同发展水平城市的积极性、创造性。

  据介绍,《实施意见》明确宜居城市的考评办法。即将考评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和党政政绩考核范畴,每两年评价一次,2018年、2020年、2022年和2025年为考核年。考核后,按城市宜居度排名,以宜居度作为衡量城市工作的主要标准之一。(记者 冼妍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