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柳江县根据本行政区环境承载力及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将辖区内涉及制糖、造纸、化工、涉重金属、规模化禽畜养殖及其他污染较大的28家行业企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近日,柳江县出台了《柳江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主要针对以上28家行业企业实施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方案》明确规定县级环保部门作为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主体,以行政区内列入污染源动态信息库的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采用摇号、抽号等方式确定每一季度被抽查单位或企业,且保证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内25%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接检查、从严执法”的方式进行抽查,对于一般排污单位,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数量。同时,每季度被抽查的单位或企业名单列入《季度检查计划》。
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规范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切实提高了监管效能。(吴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