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广西出台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学生创业课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个学分。与此同时支持万名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现行的750元/人月提高至9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支持万名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 提高就业见习补贴

  《方案》为区内各高校布置了“作业”和实践任务。各高校要研究制定“十三五”本校专业结构调整与建设规划,在2016年7月底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到2020年, 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

  各高校要推动每个专业至少建设1个协同育人平台(基地),作为专业评价及新专业申报的必备条件。到2020年,建设自治区级协同育人平台(基地)、项目200个;全区高校建成专业协同育人平台(基地)1500个以上。

  同时,推进创业教育、创业指导、培训实训、创业大赛、项目孵化和扶持服务,支持万名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现行的750元/人月提高至9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另外,2016-2017年,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安排。

  创业课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个学分

  《方案》提出,要将创新创业纳入高校教学教程体系。创业基础课程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个学分。高校要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开发开设创业基础课程并纳入教学计划 。

  同时,建立健全学生转专业制度,对创新创业方面确有专长且表现优异的学生,优先支持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休学创业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

  《方案》还提出,增加实习实训教学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高职高专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数不少于50%;师范类专业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高校教师每2年至少有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在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方案》提出,建立涵盖创业教育专家、成功企业家、行业专家、风险投资人等多个层面的创业导师联盟,建立广西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到2020 年,全区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培养高校卓越学者100名,建设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100个,培养一批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一批区内外大学生创业导师。

  同时,建立高校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高校教师每2年至少有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建立行业企业接收教师挂职锻炼激励机制,激励行业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教师培养的积极性。鼓励高校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开展创业项目、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可给予优先照顾。

  另外,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经所在单位批准,持高水平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兼职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薪资或奖金,所在单位建立相应管理办法,规范科技人员离岗期间和期满后的权利和义务,充分调动高校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