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孟振兴)近日,南宁市政府发出《关于撤销武鸣县设立南宁市武鸣区的通知》,就武鸣撤县改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通知》称,按照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相关文件,南宁市撤销武鸣县设立武鸣区,以原武鸣县的行政区域为武鸣区的行政区域。武鸣区辖城厢、府城、灵马等13个镇,已勘定的原武鸣县与周边县区的行政区域界线为武鸣区的行政区域界线。武鸣区政府驻城厢镇兴武大道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