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广度、深度、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畅通,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完善的机构体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厅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政策法规处负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等事宜;广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我厅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为厅机关各处室提供信息技术保障等。每个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设专人承担、落实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厅领导的统筹下,全厅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以相关处、室、中心为主,其它处室通力协作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5年,我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5年12月31日,我厅在门户网站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5年)》,收集了我厅2015年全年在行政职能范围内属于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性质的所有政府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统计信息、财务信息、政策法规、收费事项、规划计划、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
  我厅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完善的《信息公开指南》,并在网站上公布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流程表,方便公众知晓、申请和查阅相关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并辅以政务大厅公开、媒体公开、办事指南等其它方式,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查阅。为提高全区各市、县门户网站的管理水平,全年共开设了2期“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视频培训班,共培训300余人次。目前,网站平台载体运行良好,对国土资源工作动态、新闻、新颁布或变更的法律法规等做到及时更新,确保公众准确获知有关信息,实现了政务信息透明化。2015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773条,其中,规范性主动公开文件10件。拓展网站互动平台功能,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在线访谈”、“金土在线”、官方微博和厅长信箱,及3月份上线的“广西国土”微信、安卓客户端等平台,虚心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2015年,我厅通过“金土在线”互动交流平台答复网民留言338条,厅长参加“在线访谈”4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50多条,“广西国土”微信发布信息165条。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自治区2015年围绕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的九大重点领域,在职能范围内,我厅认真做好国家、自治区确定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我厅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7大类22项行政许可事项内容,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将每件审批的过程、结果全部供群众网上查询、监督,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依法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出让,在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和宾阳县、横县、北流市、陆川县、田东县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试点,在河池市、贺州市和南丹县开展矿业权网上交易试点,从根本上遏制个人插手干扰土地、矿产资源的出让,规范权力的运行。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布厅2015年部门财政预算和2014年部门财政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我厅积极公布《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有助于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文件。同时,将推进征地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作为重点,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5〕22号),强调市、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及时依法依规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及全区各地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群系统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开辟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普及征地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征地信息查询功能,征地信息公开率达100%,全面实现阳光征地、透明征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5年无虚假、不完整信息需要澄清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厅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338条;通过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采矿权审批信息417条、探矿权审批信息380条、探矿权出让信息23条、采矿权出让3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我厅主动公开文件20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我厅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开设网络、当面、传真、信函等多种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渠道,方便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申请,保障公众知情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0件,其中,信函申请25件,当面申请20件,网络申请1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批复情况、征地批准范围、征地补偿标准等。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23件,同意部分公开2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2件部分公开答复中有2件涉及不予公开:一是不予公开《关于<行政复议意见书>修改意见的函》(桂国土资函〔2014〕500号),因所申请的文件为不予公开文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二是不予公开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厅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设在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审批办负责落实专人,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对能当面答复的申请事项,当面给予政策解释,依法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避免群众往返,提高答复效率;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对不属于我厅信息公开范围的,且能确定信息公开机关的,明确告知申请人信息公开机关名称。同时,重新梳理、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规范书面答复格式,增设政策法规处复核把关环节,有效减少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有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有1件,尚未判决。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强健全工作机制。目前,我厅执行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分别于2011年、2013年出台。近两年来,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较原先更加完整详实、及时有效,建议能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原有的信息公开内容予以充实,工作机制予以完善,以便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二)加强督促检查。个别市县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存在对信息公开工作有所松懈的现象,部分重要信息未能实现及时录入。因此,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指导,开展不定期抽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三)建议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厅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后台数据交换、整合,更好实现“一次性录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77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7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5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6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0
 
1.当面申请数
2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5
 
4.信函申请数
25
 
(二)申请办结数
60
 
1.按时办结数
6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6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3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0
 
单位负责人:吴锡熹                审核人:肖旭光            填报人: 刘倩
 
联系电话:0771-5388025                                填报日期: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