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印发了《201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2016年,自治区层面共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646项,总投资14373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11 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12 项,续建项目330 项,竣工投产项目77 项,预备项目127 项。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千亿元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等领域。
《方案》明确了重大项目推进的工作措施。一是继续按照分层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区市两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市市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强前期工作指导服务,狠抓要素保障落实。建立健全自治区重大项目“随报随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分批次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对已列进《方案》的项目,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激励机制,加强政府资金对重大项目投资的引导和帮扶。四是强化项目督查督办,健全约谈通报机制。定期对全区重大项目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五是严格执行项目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无法推进的、无法实施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自治区重大项目资格。(文/潘世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