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1日在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以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为核心,以促进经济扩量稳速提质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开放合作为动力,以转型升级增效为主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依归,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从指标运行情况看,3大类16项主要计划指标中,除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5项指标外,其他完成情况均达到或好于预期,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全面完成,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类指标持续向好,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总体是好的。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项目带动效应显著,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37.3亿元,增长19.5%,充分发挥了对扩内需、稳增长的支撑作用。投资结构日趋优化。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0.1%,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56.7%,占比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作为实体经济重要构成的制造业投资增长15.4%,更新改造投资增长21.8%,新兴产业中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67.3%;向社会推出第五批引入民间投资项目22项、总投资115.3亿元,民间投资增长20%。

  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市800项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64.1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41.6%,其中新开工126项、竣工99项。强化四家班子领导带头包抓项目制度,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升格配强,举办全市项目推进和协调会80余次,规划审批事项精简三分之一,保障56个批次113个项目的用地需求。对接国家投资领域重大工程包,策划储备项目800项、总投资4738亿元;建立“十三五”规划项目库,储备重大项目3216项、总投资1.45万亿元,比“十二五”规划投资规模增长一倍以上,上报建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的重大工程54项、重大政策19项、重大项目418项。

  筹融资工作呈现新亮点。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补助资金18.9亿元,争取自治区代我市新举借政府债务12.5亿元,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5.94亿元、扶持项目10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1.1亿元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91.2亿元;发行企业债券10亿元;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基金成功设立,其中35亿元已到账发挥效益;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融资1亿元;建立PPP项目库,入库项目70项、总投资379.4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市288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76.3亿元。两江国际机场T2航站楼主体工程开工。贵广、湘桂铁路配套完成投资28.9亿元,桂林西客站建成投入使用,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批复桂林北动车运用所建设,桂林西货运中心、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紧推进。高速公路完成投资63.4亿元,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资源至兴安、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以及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大修改造工程等加快建设,荔浦至玉林、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持续推进。5个风电场项目投产发电,2个新开工,9个在建项目加快推进,风电装机容量稳居全区首位。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02.3%,川江水库投入运营,小溶江水库下闸蓄水,斧子口水库大坝砼浇筑至212米高程。

  (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深入推进。旅游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新增国际、国内航线2条,高铁开通动车数量稳步增加,全年铁路客运量达2438.7万人次。旅游精品建设力度加大。龙胜龙脊梯田风景名胜区等10个精品旅游项目完成投资22.1亿元,“两江四湖”二期连通水系开工建设,美国飞虎队桂林遗址公园建成开园,靖江王城“拆围透墙”成效明显,正阳东巷保护修缮整治、逍遥楼重建、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工程等彰显文化底蕴的代表性项目基本完工;在全国率先开展旅游厕所改造,成为全国学习标杆。漓江景区“三统”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造提升游船29艘,漓江运营总收入增长20.6%。“旅游+”模式加速推广。桂林航空旅游集团公司成功注册,桂林航空公司组建运营,桂林通航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运营,低空旅游产品陆续推出,填补广西航空旅游项目空白;乡村旅游成为消费新热点,推行9项生态旅游服务地方规范,全市休闲农业景点、景区、农家乐总数超过1200个;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永久落户桂林,首届获评2015年度“全国十佳专业展会”和“中国会展经济产业贡献奖”,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和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各县区旅游节庆活动品质持续提升,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节庆品牌体系。2015年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4470万人次,增长15.5%,实现旅游总收入517.3亿元,增长23.1%,旅游总收入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6.6%。

  工业经济企稳趋优。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701.8亿元,增长8.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6.4%。高耗能行业增加值比重下降0.8个百分点,轻工业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高出重工业1.9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3.7%。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等四大优势产业产值增长9%,占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的50.3%;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4.7%,占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的23.9%。工业园区总产值达1600亿元,占全市工业经济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53个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完成投资62.1亿元,其中莱茵科技植物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化等10个重点项目动工建设,福达公司年产25万根发动机曲轴等7个项目竣工投产,桂林电科院电工电子新材料产业基地等全面推进;新增入园企业30家,桂林工业新增长极——— 桂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布局。

  服务业提速增效。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702.6亿元,增长9.2%,2003年以来首次快于第二产业增速,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桂林空港物流产业园区等8类15个集聚区挤进自治区规划盘子,全市281项服务业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75.8亿元。优先发展现代商贸业,万达广场、万福广场等大型现代商贸综合体开业运营,新增商业面积65万平方米,桂林电商谷入选国家商务部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入驻企业近300家,荔浦、灌阳两县入选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县名单,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40%。“漓水青山·养生桂林”的品牌影响力增强,出台桂林养生养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桂林)国际健康养生创新发展高端论坛,崇华中医街一期工程基本建成。金融业持续发展,中国企业股权资产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东盟管理中心和桂林交易中心成立,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4.3%和13.8%,保费收入增长21.8%。

  特色效益农业快速发展。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39.4亿元,增长4.4%。粮食总产量206.3万吨。水果、蔬菜、肉类等优势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建成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8个,集成和推广了一批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48.6%。规模化、特色化养殖强势发展,生猪和家禽规模化养殖率分别达55%和83%,居全区第一,竹狸、肉兔、蜜蜂等特色养殖快速增长。发展林下经济面积658万亩,实现产值76.1亿元,惠及林农156.2万人。农业产业化程度提高,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21家、家庭农场111家,新增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个,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产品10个。

  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企业创新能力增强。新增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自治区级技术中心6家、自治区级研发中心5家、市级技术中心13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家;高新区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秀峰区琴潭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叠彩区桂林智慧谷等一批创新创业基地加快建设,新增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家、自治区级创新示范企业5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48.2%。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3家试点企业成为国家首批两化贯标企业,另有3家企业成为自治区级两化融合标杆企业,高新区和荔浦县工业集中区成为首批广西工业园区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园区。“互联网+”加速渗透。桂林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上线试运行,阿里巴巴桂林服务中心落地运营,新增102家企业实现网上营销。企业扶优培强成效显著。新增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9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7家企业登榜“2015广西企业100强”,123个新产品获自治区补助,39件商标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4个产品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21个产品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

  (三)城乡统筹稳步推进,发展协调性进一步提高

  临桂新区建设扎实推进。实施重点项目145项,完成投资58.7亿元。行政中心功能日趋完善,投资发展商务大厦等多个行政服务大楼进入装修阶段。道路管网建设加快,22个道路桥梁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基本实现道路网络化连通,通水、通电、通气、通信同步推进。配套设施日臻完善,中心公园、重点路段的水系园林景观工程基本完工,环湖小学、新龙中学、宝湖书院等启动建设,复兴小学、桂林中学临桂校区、桂林师专临桂校区、桂林旅游综合医院、西城医院等开工。

  中心老城疏解提升。重要交通节点改造持续推进。“南畅”工程国道321桂林至阳朔段改扩建项目市区段基本完工;福利路二期有序推进,西二环路铁路下穿及西二环路北辰立交工程基本完工,中隐路西延长线隧道贯通,“北通”路网基本成型;万福东路加快施工,龙门大桥完成大部分桥梁基础工程,“东拓”建设迈出关键一步;西门立交桥至东安路改造工程建成通车,香江饭店立交桥、漓江桥改扩建、市区道路整修工程等相继启动。重点片区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完成88个城中村、81个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工程,8个重点农贸市场通过验收;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8个,新开工8个,完成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疏解人口0.58万人。

  县域发展有新成效。县域经济量扩质提。11县经济总量占到全市经济的六成以上,新增阳朔、平乐两县成为经济总量百亿元县。9个县域特色园区(集中区)产值突破750亿元,兴安、灌阳、全州工业集中区等3个自治区产城互动试点园区,累计投入3.5亿元用于产业园区化、园区城镇化和产城一体化建设,全州县成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县城建设持续推进,纳入市级统筹的11县78个城镇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7.6亿元,阳朔、灵川、全州、永福、灌阳、平乐以及荔浦等多县的老城或新区建设均呈现新变化。

  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完成城乡房屋外立面风貌改造0.78万户,基本覆盖全市重要交通、旅游线路。第二批15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进展顺利,383个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达65%。“美丽桂林·生态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国领先,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恭城模式”在全国推广。建设首批17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完成566个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及7105个一般村屯的绿化工程。完成危桥改造55座,新增连接村屯等级公路432.9公里,建制村通畅率达90%。新增、优化或调整城乡公交线路17条,乡镇通公交率达54.9%,建制村通公交率达28.7%,荔浦、平乐两县在全区率先实现“乡乡通公交”。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6万户,惠及农村贫困人口9万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30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4%。投入11.4亿元,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成文明卫生示范村48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8%。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5.1万亩,新建堤防、护岸34.8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2座,农村水电新增装机6985千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档升级。漓江保护力度加大,启动漓江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全面竣工,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建设全面铺开。完成植树造林28.7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194.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整治面积142.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70.9%。强化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机制,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全面达成。新增城镇污水管网201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工程4处、垃圾中转站3个、垃圾填埋场1个,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开工建设。实施大气污染整治五大专项行动,PM10及PM2.5均值浓度分别下降18.6%和22.7%。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强化城市管理,“拆违控违”、出租车专项整治等工作成效明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新建WIFI接入点超3000个,基本实现人流密集区域全覆盖,桂林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全面建成,“智慧人社”系统上线运行,政府信息化项目持续推进。推行社会网格化管理,实现中心城市和11个县的县城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发展动力活力进一步显现

  宏观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及时出台实施我市稳增长48条工作措施及21项配套政策,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坚持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制度,加强目标管理、阶段调控和统筹协调力度,经济运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增阳朔、灌阳、恭城3县纳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初步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县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各项前期工作,精心编制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开展65项专项规划编制,形成“十三五”规划体系。

  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良好,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95项,“马上办”工作机制从市本级推广至各县区,60个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在全区率先实行企业注册“全城通、就近办”登记制度及个体工商户登记“一人审核制”,推行“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年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增长41.2%。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苏桥经济开发区、西城经济开发区和荔浦、灵川等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展园区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试点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有序推进,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1.2万亩。象山区、阳朔县服务业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初步建立,推动组建桂林国投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创新思路缓解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运用信贷引导资金为28家企业提供“惠企贷”业务2亿元。实施大用户直供电试点,3家用电户与1家发电企业实行直供电交易。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兴安、永福和资源3县开展探索药品购销新机制试点工作,县级公立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明显降低。

  开放合作力度持续增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珠江-西江经济带、高铁经济带等多区域合作,先后与西安、贵阳、佛山、越南广宁省等多个国内外城市在旅游、科技、产业等领域建立合作关系,争取到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落户桂林。桂林东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等3项工程纳入广西建设“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重大项目储备库。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审批“绿色通道”,通过降低电力供应价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调低失业保险缴费率等措施,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招商引资成效明显,新签市外境内项目205个,总投资370.4亿元,市外到位资金555.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6.56亿美元。

  (五)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发展成果进一步惠及百姓

  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全年公共财政用于民生类支出270.6亿元,增长1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5.9%,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筹措资金110.2亿元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自治区下达我市以及市级层面共72项重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

  就业和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等重点创业基地加快建设。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42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7.24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3.8%。城乡居民各项保险覆盖面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1.28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0.9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8.1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2.1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2.17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99.54%,统筹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至1400元、提高16.7%,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17元、提高4.5%,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待遇由每月1847元提高至1951元。社会救助力度加大,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7.2亿元,受惠群众381.4万人次。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提高。建成乡镇中心幼儿园89所,11个县区各建成一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3.9%,新建义务教育学校19所、建成2所,解决了6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区生比例提高至45%,灵川县成为我市第五个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县;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4所、自治区级示范专业26个,获自治区立项建设示范性实训基地5个;高等院校办学规模日益扩大,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桂林旅游学院,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8.5%。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建或改扩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94所,政府主办的1643所村卫生室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顺利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2万套、基本建成1.31万套,分配入住0.91万套。建成乡镇无线发射台站29个、示范(数字)农家书屋23个,市群众艺术馆、桂林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以及各县区文化馆(站)、图书馆、公共文化等基础设施场所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

  实施精准扶贫成效显著。全面部署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深入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全年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元,实施项目530个,覆盖贫困人口8万余人。投入产业扶贫开发专项资金1.3亿元,扩建自治区级产业扶贫示范点5个、市级示范点18个,发展致富产业7万亩,覆盖13万贫困群众。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6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8.9%,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500元,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

  同时也看到,2015年我市仍有个别主要指标运行值与预期值存在差距,原因有多种情况:一是为体现宏观调控政策取向,个别指标自我加压,定得比预测值稍高一些,比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使得实际运行结果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指标低于预期有特殊因素,比如现行的地方统计制度对实际消费统计有一定影响;三是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个别指标的实际值低于预期值,比如城乡居民收入。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风险难以把控,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房地产市场短期难以恢复,新的消费热点带动不足,大项目、大产业、大园区支撑不够,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发展要素瓶颈制约依然存在,用地、融资、审批、规划、征地拆迁等不适应发展要求;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刚性支出压力增大;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此外,城乡建设和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脱贫任务仍然艰巨。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建议

  2016年是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是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重要一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按照市委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议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 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8.5%;财政收入增长6.5%-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8.6%。

  ——— 民生福祉主要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1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6万人。

  ——— 创新驱动主要指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5件;互联网普及率提高3个百分点。

  ——— 生态文明主要指标。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每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范围以内。

  提出上述预期目标,主要是从主动适应新常态、衔接“十三五”规划及“两个建成”目标、权衡支撑条件和制约因素等方面来综合考虑,保持经济增速目标高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的合理范围,既稳定经济增长预期,又为转型升级留有空间,体现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要求。

  实现上述预期目标,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做优做精产业结构,在改革开放合作中增创发展优势、集聚发展后劲;必须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好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战略部署;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切实管用相结合、战略定力和精准发力相结合、统筹兼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谋划和及时见效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着力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立足在全国城市体系中找标杆,从国家大战略和自治区布局中聚动力,从区域合作、要素配置和产业分工中挖潜力,推动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上台阶。

  三、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围绕2016年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项目,促进有效投资快速增长

  把握好新常态下项目投资的新特征,充分发挥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扩大实体经济、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有效投资,争取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16%。

  优化调整投资结构。围绕关键领域,计划实施基础设施重大项目277个,年度投资276.4亿元;实施产业发展重大项目411个,年度投资423.8亿元;实施社会公益重大项目75个,年度投资29.4亿元;实施生态环保重大项目24个,年度投资18亿元。加大实体经济投入,争取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类投资比重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狠抓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实施第一批重大项目787个,年度投资747.6亿元以上。其中:新开工153个,年度投资139.8亿元;续建365个,年度投资523.8亿元;竣工117个,年度投资83.5亿元;前期项目152个,总投资估算823.5亿元。开工建设桂林北动车运用所、桂林西货运中心,推进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快两江国际机场T2航站楼建设;新开工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力争开工建设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续建阳朔至鹿寨、资源至兴安、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以及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大修改造等;继续推进桂北风电基地建设,争取全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加快桂林南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竣工临桂新区华能分布式能源工程;基本建成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

  狠抓要素保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争新增贷款200亿元;加快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获得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补助资金不低于上年;发挥专项建设基金作用,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实施PPP示范项目2个,引入民间投资35亿元。用足旅游胜地建设土地政策,盘活低效土地资源。继续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环节,实施网上联合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市县一体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加大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规划、用地、拆迁等瓶颈制约。对接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做精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提升工业发展水平

  围绕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持续发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厚植工业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争取全年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9%-9.5%。

  营造发展工业氛围。全面落实全市工业发展大会各项决定,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支持园区发展、企业壮大、吸引人才、招商引资的政策和措施。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发挥产业基金作用,用好信贷引导资金,力争新增“惠企贷”贷款3亿元以上。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全年新增10亿元以上企业5家、规模以上企业20家以上。

  强力推动园区建设。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在桂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荔浦、灵川等县域工业集中区实施园区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组建桂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机构,启动实施项目20个,年度计划投资15亿元,争取引进5家企业入园。着力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市建成标准厂房15万平方米。鼓励城区发展都市型工业,重点推进光通信产业园、秀峰区琴潭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叠彩区桂林智慧谷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加快重点产业提质发展。发展提升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等四大优势产业,争取优势产业占全市规模工业经济的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实现电子信息业产业规模350亿元以上、先进装备制造业300亿元以上。实施优势产业亿元以上项目34个,年度计划投资29亿元,其中,新开工白云电气桂林电力电子产业基地等10个项目,续建八加一医药建设工程、科伦制药原料药及粉针剂生产项目二期等20个项目,竣工桂林电科院电工电子新材料产业基地等4个项目,争取形成新产能20亿元。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

  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推进七星、象山、叠彩等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加快机械、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力争新增3-5家企业或生产线实现智能化生产。支持传统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争取在研发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伺服电机及驱动器和减速器等智能制造核心技术上有所突破。

  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加快高新区和荔浦县工业集中区开展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园区建设,争取新增自治区级两化融合标杆企业3家。立足现有优势,围绕两化融合产业链,遴选装备制造、信息化等重点关键领域,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科技社团协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构建两化融合产业共同体。推动中小企业实施网上营销工程,力争全年新增50家工业企业开展网上营销。

  (三)加快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围绕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目标,以旅游业为龙头,不断调优结构、扩大总量、提高效益,促进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争取全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5%-11%。

  做大做强旅游业。强力推进旅游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旅游景区道路、场站、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推进龙脊梯田大循环旅游公路、桂林北站游客中心等项目。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新建一批品牌连锁酒店,新开工万达文化旅游城、全州天湖旅游综合开发等一批重点项目,持续推进阳朔瑞盛旅游休闲世界、中国福城大健康与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加快布局实施沿桂阳路重点产业项目,推动形成桂阳路黄金旅游带。推进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建设,打造一批生态旅游乡村。以阳朔、兴安、灵川等特色旅游名县为龙头,合理有效利用县域特色旅游资源,打造县域旅游升级版。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市属国有旅游企业治理结构,推动旅游企业集团化发展。全力办好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第十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促进旅游区域合作。塑造提升国际旅游胜地的品牌形象,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平台。争取全年实现旅游总人数46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20亿元以上,增长20%。

  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做大做强桂林创意产业园、桂林电商谷,加快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食尚港)、漓东中央商务区、临桂新区中央商务区、中国-东盟友好疗养基地,持续推进桂林空港物流产业园区、桂林荔浦衣架家居交易市场、桂林高新科技园、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桂林软件与服务外包集聚区、桂林信息港、桂林国际体育城、桂林通用航空服务集聚区等的前期工作。制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标准,启动20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促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创新医疗与养生融合发展,基本建成国际智慧健康旅游产业园,加快建设龙光长寿养生谷一期等项目。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确保正阳东巷开街运营,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加快城北商贸物流园区、临桂新区物流配送中心、润达物流配送中心、苏桥无水港物流园等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冷链物流服务设施,发展覆盖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的全程冷链服务,支持灵川“南菜北运”项目做大做强。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加快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

  促进消费优化升级。稳定汽车、家电、家具等大宗商品消费,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旅游休闲、体育竞技、文化娱乐、特色餐饮等消费,办好重大节庆活动及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类展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行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加大房地产外销力度,努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优化传统商圈功能,完善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和配送网络。

  (四)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

  坚持“特色+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强市转变,争取全年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抓好全州、灵川等6个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和50万亩“吨粮田”建设,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总产量200万吨以上。突出抓好水果、蔬菜、食用菌、生猪、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销,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蜜蜂、冷水鱼、草食动物等特色养殖。基本建成10个自治区级或市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新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0个,培育一批职业农民和种养大户,发展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品牌建设,力争新增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2个,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产品10个。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新建堤防、护岸40公里,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州县、灌阳县全程机械化试点项目,争取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率提高至51%以上。积极引进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大力推进“三避”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推行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五)深化改革开放,培育发展新动力

  坚持市场化取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设营商环境更优、市场更有活力的开放型城市。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桂林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科技创新、科技金融、人才聚集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方面先行先试。加大创新平台建设,争取新增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1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新增自治区级创新平台4家。发挥好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的作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互动,加强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争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件。加强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实施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各类重大人才工程,加强与市外院校合作,探索要素自由流动机制,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筹备设立行政审批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管理,实现市场主体全程网上注册登记。创新筹融资体制机制,整合融资平台,强化市县联动,明晰市与城区关系。加快理顺市与城区责、权、利关系,完善土地、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机制,建立统一、和谐、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价格、教育等领域改革。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成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居住证制度落地。

  扩大开放合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珠江-西江经济带、高铁经济带等区域合作。按照“两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十年基本建成、十五年实现规划目标”的建设要求,全面启动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建设,组建工作机构,完成广西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启动通用航空基地等一批标志性项目的建设。利用好各重大会展平台,瞄准国内外500强、民企100强等强优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重点产业、新型城镇化等开展专题招商。探索建立市场化招商引资机制。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优化外贸结构,争取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5%。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加快产城融合步伐,全面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努力构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城镇-宜居新农村的新型城镇化体系,争取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8.6%。

  建设提升中心城市。交通先行,畅通新老城区路网。老城区继续实施“北通、南畅、东拓、西联”工程,基本建成国道321桂林至阳朔段改扩建项目,全面建成福利路二期、西二环路延长线、龙门大桥、万福东路等工程,争取香江饭店立交桥、漓江桥改扩建等节点工程建成通车,完成东二环路等市区45条主要道路整修工程,启动城市“断头路”连通工程,加快桂林汽车客运总站搬迁进度;临桂新区继续加快推进路网项目,同步做好新老城区联通相关路网的规划建设;创建全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争取建成综合运输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继续实施重点片区改造,基本完成秀峰区、象山区、叠彩区、七星区老城片区改造示范工程,加快华润万象城等商业综合体建设。持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临桂新区同步推进市政管网以及公园、学校、商场、市场、医院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桂林师专临桂校区。

  建设提升中心城镇。支持引导各县按照规划定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持续壮大县域经济总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以产兴城、依城促产”,支持兴安、灌阳、全州等县域工业园区或集中区,以及一些产业基础好、承载能力强的重点镇,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化建设的能力;增强各县新城的生产功能,合理引导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入驻,促进城市建设、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同步提升。创建1-2个自治区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支持全州县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引导全州县和荔浦县依托既有基础,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灵川县抓住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加快与中心城市融合发展。完成第二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

  建设提升宜居新农村。新建“普惠制”新村400个,加大对灵川大圩古镇、灌阳月岭古民居、临桂李宗仁故居和陈宏谋故居等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开发性保护,创建特色名村10个。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广“恭城模式”,规划建设一批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完成567个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和8814个一般村屯绿化任务,力争全市村屯绿化达标率达65%以上。实现全市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100%通沥青(水泥)路,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路率达65%,自然村屯内道路硬化率达100%。争取全市乡镇通公交率达60%、建制村通公交率达32%、建制村客运通达率达92%,实现城郊公交一体化全覆盖。改造农村危房1.45万户,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坚持集约发展,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争取《桂林市总体规划(2013-2020)》获得国务院批复,开展“多规合一”试点,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点和民族风格,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继续做好“拆违控违”工作,扎实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小街小巷综合治理和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工程。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新建Wifi接入点2000个以上,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推进建设统一的政府部门数据交换平台。加快公交都市、智能交通建设,持续推进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工尽快享受基本均等公共服务。

  (七)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建设美丽宜居桂林

  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保护好漓江,按照空间布局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格局,使绿水青山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科学保护漓江,加快推进漓江流域城镇截污管网全覆盖工程建设,坚决遏制污水直排漓江现象。科学开发利用漓江资源,加快漓江沿岸村镇风貌改造,打造漓江流域现代(生态)农业核心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和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继续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土壤修复与改善,强化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续建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狠抓节能减排降碳。实施防治大气污染“五大专项行动”,整治燃煤小锅炉100座、整治或关闭采石场289家,加强工业锅炉脱硫、淘汰黄标车、砖厂整治、城市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监管,力争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明显提高。抓好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实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目标责任考核,推进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交通城市建设,持续推广绿色建筑。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快发展新型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生态林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研发设计、环境污染治理等清洁产业,加快高新区花江生态科技园、雁山低碳经济产业园等生态产业园建设,推进各县工业园区或集中区实施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力争发展700万亩、产值超过80亿元。

  (八)补短板惠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大社会民生领域投入,实施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促进就业稳定增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抓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以创业促就业,完善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加快建设荔浦县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园、全州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持续加强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6.5万人次。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力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3.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1.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6.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9.6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224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98套、棚户区改造住房20845套,建成保障性住房6000套、分配入住5000套。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低保补助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加强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慈善和减灾救灾等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工资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

  大力实施脱贫攻坚。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实施脱贫攻坚“七个一批”“十大行动”,促进贫困人口增收,争取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7.6万人,实现100个贫困村脱贫,3个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推进教育为民惠民工程与教育重大项目建设。新建各类学校36所,其中幼儿园20所、义务教育学校14所、普通高中2所,加大桂林中学临桂校区、复兴小学等重大项目建设力度。确保实现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3%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以上。强化师德师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持续发展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继续推进市广电中心项目,加快县级影院和广播电视地面数字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数字)农家书屋的建设任务。加强名人故居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继续抓好灵渠申遗工作,推进甑皮岩、靖江王府及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和自治区级非遗名录项目再调查工程。提升百姓大舞台、百姓大讲坛等文化惠民品牌内涵,创作一批文艺精品。

  推动健康桂林建设。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桂林旅游综合医院、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业务综合大楼、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和桂北地区艾滋病临床治疗关怀中心等项目。实施中医复兴规划,争取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70%以上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快推进县县通远程医疗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艾滋病防治、妇幼健康服务等能力建设。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运动。

  强化社会治理。加快推进“法治桂林”和“诚信桂林”建设,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社会网格化管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在今年计划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经济调控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与“十三五”规划纲要紧密衔接编制好各项重点专项规划,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建立健全规划约束和实施管理机制,将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落实到位。善于学用政策,准确把握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从政策中策划项目、挖掘潜能、培育动力。坚持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制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强化目标管理、阶段调控和区域平衡,提高经济运行稳定性、产业发展协调性和区域发展平衡性。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全力以赴,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说 明

  1.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按现价计算。另外,三次产业增加值的2015年预期目标绝对值根据缩减指数作相应调整,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2015年预期目标同步作相应调整。

  2.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包括市外境内到位资金和实际利用外资两部分,实际利用外资部分使用美元兑人民币结算汇率折算计入。

  3.外贸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蔬菜产量、肉类总产量、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等指标2015年预期目标根据2014年正式统计数据作相应调整。

  4.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等5项指标2015年预期目标为自治区下达任务,2015年完成情况为初步预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