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015年12月24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布。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面对这一新形势,自治区地税局组织各级地税机关收看了国家税务总局学习贯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视频会议,并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一是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读。二是把《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地税“十三五”发展规划及2016年工作安排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三是在认真总结近年征管体制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改革愿望强烈的部分市、县(区)地税局进行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同时,也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绩效考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据了解,广西国地税在多年前已经开始探索合作,特别是2015年6月份《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实施以后,全区税务系统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合作规范》落地,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联合办税服务为例,广西税务部门制定了《联合办税服务工作方案》,在共建办税服务场所、统一服务标准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目前共有10个市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厅,实现人员相互派驻并设立服务窗口13个,共同进驻政务大厅的办税服务厅56个,互置自助办税设备的办税服务厅17个。(黄 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