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区矿山基本达到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基本条件要求,矿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首先,按照国家要求,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17家矿山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开展创建,到2017年逐步通过验收。

  其次,以国家级绿色矿山为示范,启动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创建工作,到2018年全区约100座大中型矿山达到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基本条件,并按照三个批次分别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组织验收。

  第三,全面启动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工作。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在获批准后3个月内按照要求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规划,100座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备案。

  据悉,目前广西现有828座矿山存在较突出的废水污染问题,有1299座矿山存在较突出废渣排放问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不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