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相关文件 广告公司直冠"广西"名头更容易

  南宁讯 (记者蒋晓梅 通讯员李平)9月29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推动广西广告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将降低广告市场准入门槛,加大融资和财政税收支持力度。

  《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降低了广告市场的准入门槛。以前一些新兴行业,如果名称中带有创客空间、众创空间等行业特色的字眼,登记机关不敢给予登记。此次《意见》明确规定,放宽广告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将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众创空间等作为行业特点,登记为创新创业企业名称。

  今后,大学生创业也将更为便利。按照《意见》,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允许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群体以“商务秘书公司”地址托管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大学生在创业时,如果公司没有“住所”,挂在“商务秘书公司”,同样能申办营业执照。此外,《意见》还进一步放宽了广告公司直冠“广西”名称条件,同时降低广告企业集团设立门槛。

  同时,《意见》还加大融资和财政税收支持力度。支持广告企业以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质等方式贷款融资;支持广告企业运用市场运作方式筹措发展资金,开发以广告合约、时段版面、商标版权等特定资产,进行质押融资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对政策规定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对企业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职工教育、公益性捐赠等费用支出,一律按有关规定予以扣除;属高新技术和小型微利广告企业按规定进行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