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成立新开发银行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三个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4年中央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王思北 崔清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
新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国防政法司司长吴浩表示,为了应对国家安全新形势,制定这样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十分有必要。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