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先切实加强统筹指导。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村群众,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扶贫成本极高的贫困群众,统筹制定搬迁规划,加快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按照“政府主导、 群众自愿”的原则和“自治区统筹、市推进、县负责、乡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力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我区还加大安置建设投入。以扶贫生态移民规划为依据,以安置点工程建设为平台,合理整合利用国家扶贫资金、涉农资金以及社会扶贫资金,大力支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自治区财政切实加大对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投入,并对移民的就业创业予以积极扶持。市、县政府也要根据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顺利实施。
在完善移民配套政策方面,我区对所有纳入政府规划的扶贫生态移民住房,均给予政府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在就业社保、产业扶持、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方面,一并制定和完善配套支持措施,确保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有序推进,确保搬迁群众, “搬得出、 留得住、有社保、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