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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促发展不辱使命

作者:唐群峰 李 娜 发布时间:2009-01-09 09:40:04 来源:南国早报

  我们怀着欣喜,迎来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召开。我们同样怀着欣喜,迎接新一个春天的到来。

  刚刚过去的2008年,注定将在历史上写下感慨与惊叹。在这极不平凡的一年中,极度的喜悦与悲伤交替呈现,巨大的希望与忧患并肩而行。

  2008年是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个年头。回首过去一年风云激荡的日子,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完善与发展,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道路上,步伐坚决而稳健。

  我们相信,新的春天必将带来新的希望。

  立法:积极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机关的一项主要职责便是立法工作。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审查报批的法规共29件,内容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重要领域。其中审议通过自治区本级法规7件,审查批准南宁市法规2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件。

  在立法工作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首位,积极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坚持把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

  为适应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2008年—2012年五年立法规划和2008年年度立法计划。根据立法规划,本届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项目共64件。

  从立法项目涉及的内容来看,充分体现了因地制宜、立法为民的原则,突显出与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的特点。譬如,为适应我区打造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和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的需要,立法规划围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把制定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港口管理条例等列入了重点立法项目,并着手立法的前期起草和调研工作。

  有立必有废。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是坚持科学立法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对自治区人大及常委会在1980年至2006年12月31日通过的现行有效的110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逐件清理。

  立法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推进民主立法。在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过程中,常委会采取座谈会、讨论会、论证会、在新闻媒体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真正做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立法工作更符合民众所需,更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监督:加强力度 增强实效

  按照人大监督法的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包括“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在内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本色的重要途径。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及农村抗灾救灾情况、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等8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了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等5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审议工作,每次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都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专题调研。今年年初,我区遭受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在听取和审议全区农业生产及农村抗灾救灾情况的报告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分赴5个市和9个县、市辖区开展调研,深入到乡村干部群众中和灾民家中了解情况,最终及时把灾区干部群众的呼声、要求和抗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反馈,为提高审议质量创造了条件。

  在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监督工作的公开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有关报告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以及自治区“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每开展一项监督工作,都坚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负责人参加,夯实监督工作的民意基础。

  信访工作连接着民众,连接着民众关注的、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行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和下访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3928件,接待群众来访1732批3256人次。通过办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事项,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办理议案、建议:变“答复”为“落实”

  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584件建议(含议案转建议111件),内容涉及财经、发展规划、农经环境、政法、教科文卫等方面。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确定36件事关大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建议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例如,重点督办了《关于要求加快京族三岛海河堤建设经费投入的建议》,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已将京族三岛的海堤建设列为优先安排的项目之一,并争取将京族三岛海河堤建设项目列入2009年中央资金计划。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致函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建议其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来办理。

  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弘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以大会战的形式加快实施百色市西北五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贾寒春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投入资金支持柳州三江、融水少数民族县实施村寨防火整治工程的建议”和李疆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沼气池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等列为重点办理的建议,并分别将这三项工作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之一。

  目前,自治区本级财政分别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进行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1125个村寨的电改、灶改、寨改等火灾整治工作,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决定至2015年,计划新建沼气池175万座。

  据统计,代表们所提的584件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49件,占建议总数的25.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54件,占建议总数的43.5%;因目前条件限制需待创造条件解决的181件,占建议总数的31%。与上年相比较,已经解决或已列入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件数增加了4.55%。

责任编辑: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