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出席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分组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的议案。审议中,代表们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代表们一致认为,200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有了新突破,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进展明显,代表工作得到有力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职成效显著,有力地推进了自治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民主法制不断进步。 李东风、盛忠雄等代表在审议中说,常委会报告重点突出、语言精练,总结成绩实事求是,规划未来科学有序,是一份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好报告。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自治区人大能在立法监督和行使职权工作中取得新突破、新成绩。 罗殿龙、张秀隆、何艳斌等代表认为,报告对常委会工作的总结客观实在,字里行间体现出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各项工作良好开局、进展顺利。几位代表认为,新形势下,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民生问题是代表们热议的问题,杨大东、叶茂、陈甘梅等代表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对“三农”,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视察、调研,为实现各族、各阶层群众共同和谐进步出力献计。 “信心比黄金还珍贵”。车荣福、苏道俨、边疆等代表认为,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形势,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共渡难关。 在审议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时,代表们认为,《条例》与我国有关上位法律规定有所不一致。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同意废止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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