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博白县江宁镇收到自治区高级法院赠送的价值10万元的17辆人力垃圾运输车和垃圾桶,垃圾清运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针对村镇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制约“清洁乡村”活动开展的情况,自治区高院加大投入购买设备,并通过筹措专项资金等方式推动活动开展,今年5月中旬已向博白县赠送价值60万元垃圾运输车,此次又为江宁镇筹集清洁乡村专项资金。在自治区高院组织协调下,江宁镇各村成立了清洁乡村理事会,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使用清洁乡村专项资金。
为推动扶贫联系点博白县“清洁乡村”活动的开展,自治区高院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部署,要求工作人员以扎实的作风,把解决扶贫联系点当前问题和实现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在构建科学化、长效化机制上下工夫。在抓好城乡环境清洁整治基础上,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提升县乡规划与建设水平,上档升位,努力实现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乡风文明建设水平同步提高。
自治区高院还积极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处理农村因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山林权属、环境污染、移民搬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清洁乡村”活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