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中心组举行2012年第二季度专题学习会

  6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党委中心组举行2012年第二季度专题学习会,围绕“贯彻依法治桂方针,加强政策法律学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的主题进行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用两天时间,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与听专题报告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大家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展开热烈讨论,作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许多富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了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广西首场报告会,听取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锡锌所作的专题报告。

  会议指出,依法治桂、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是我区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是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宏伟目标的内在要求。稳定是硬任务,稳定是前提,稳定是基础,我们必须更好地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们必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快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凝民心、聚力量,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依法治桂、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必须切实把握好六个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一,准确把握依法治桂、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基本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评价广西是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这既是对我区工作的高度肯定,又是我们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加快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极大鞭策。我们既要看到成绩,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们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在发展中出现的不少困难、问题和挑战,有其必然性和阶段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对此,我们要高度统一认识,准确判断评价,这样才能态度坚定、旗帜鲜明、敢于作为。

  第二,准确把握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核心是人的因素,切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意愿和期待,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众基础。

  第三,准确把握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切实推动科学发展,紧紧抓住主题主线,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稳物价。特别要排除一切不利因素,全力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积累强大后劲。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第四,准确把握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重点难点是基层,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把关,主动作为,一级对一级负好责,把基层基础的工作做好做实。要扎实开展好“和谐建设在基层”等“九大和谐建设”活动,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地放到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向基层,切实把社会服务管理的触角全面延伸覆盖到基层,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第五,准确把握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重要保障是民主法治,切实推动依法治桂。更加扎实推进普法教育活动,逐步实现社会管理法制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益。努力在全区形成人人遵守法律、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第六,准确把握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紧迫任务是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既要依法依规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又要加强惩治腐败的力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让大家在工作中敢抓敢管。要通过领导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尤其要按照中央要求,突出重点,以过硬的作风来抓好维稳工作,以强有力的手段来化解矛盾,以更严格的责任制来推进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强烈的法制观念,加大依法治桂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