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公布今年立法工作计划

拟立法16件,其中5件为地方性法规草案、11件为政府规章

  4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了解到,日前自治区政府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安排立法工作计划项目32件,计划完成的立法项目16 件。

  根据工作计划,今年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拟制定政府规章11件。另外,16件为调查研究的立法项目。

  据了解,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吴圩机场路生态景观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拟由自治区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盐安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办法》、《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左江岩画保护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自治区法制办表示,根据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将继续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其他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都将通过“广西政府法制网”公布,涉及群众利益的草案在主要媒体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