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 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将轮训一遍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公布《2011-2015年广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规定,要在5年内把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要达到100%,公务员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其考核的内容和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规定》指出,培训旨在把培训学习与公务员履行职责、提高素质和职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动公务员参训积极性。培训主要分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在职培训、对口培训等7大类。对于新录用的公务员来说,初任培训重点是提高其适应能力。根据《自治区公务员初任培训试行办法》,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不少于12天,参训率达到100%。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机关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而任职培训则着重提高新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胜任领导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组织 2-3期任职培训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当年要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此外,到2015年我区还将完成1000名以上公务员的东西部对口培训任务。

  在7类培训中,公务员职位能力培训、发展战略专题培训、基层公务员培训、公务员网络培训、少数民族公务员培训等被列入培训的重点项目。其中,针对少数民族公务员培训,《规定》要求,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公务员参加学历函授教育,并在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上给予适当照顾和支持,对在县乡工作的少数民族公务员进修获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分别由当地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