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下发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把任务分解到区直、中直驻桂单位

  日前,自治区纪委下发《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和中直驻桂单位贯彻落实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并召开自治区直属机关和中央驻桂单位贯彻落实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逐项分解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确保任务“不留死角”。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区直、中直各单位和部门是我区多年的做法。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和中直驻桂单位按照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如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方面,共排查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建设项目1.6232万个,发现问题4112个,整改问题3769个。

  今年的《分工意见》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为6大方面76小项:一是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力度,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齐心协力谋发展促跨越的良好氛围;五是扎实抓好“六个推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六是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长期性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自治区专门召开区直机关和中直单位任务分工会,明确工作任务和牵头单位,保证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单位负责、具体人员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