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争取到的先行先试政策 广西国土“十大”改革助推科学发展

  “经过努力争取和大胆实践,凡是国家在国土资源方面开展的先行先试政策,广西全部都争取到了。”这是2月16日记者从全区国土资源会议获悉的消息。据了解,围绕这些先行先试政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实施“十大”改革创新措施,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科学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区共审查69个试点项目,使用周转指标2504公顷,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压力。

  矿业权管理改革。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成立了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矿业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在对龙州县“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模式的调研基础上,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征转分离”。除北海市外,其余列入试点的7个市实施方案已获批复;钦州市2011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复,批准征地800多公顷,其他市征收土地方案也已上报区国土资源厅审查。

  “只征不转”。自治区批准南宁、玉林、梧州等市“只征不转”用地9宗,批准用地面积505公顷。

  先行用地。全区共批准先行用地50宗、面积849公顷,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212%。

  区位调整。自治区批准区位调整用地46宗、用地面积837公顷,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67%。

  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改革。制定和完善了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行业用地标准;出台了《广西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35个县(市、开发区)开展了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柳江县、容县、田东县被评为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平果铝采矿用地方式改革。在总结推广“平果铝”矿山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基础上,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和华银铝矿山列入采矿用地方式改革扩大试点范围。

  人事制度改革。区国土资源厅对干部选拔、考察、交流和考核评价等7个方面进行改革,全面实行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制度,逐步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