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2011年度反贪十大焦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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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治区高院原副院长欧绍轩(副厅级)受贿案。

  2、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平(正厅级)受贿案。

  3、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处原处长韩峰(正处级)受贿案

  4、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黄超文(正处级)受贿、广西矿业协会原秘书长梁活(副处级)受贿、贪污、单位行贿案。

  5、钦州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黄正荣(正处级)贪污、受贿,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招生办原副主任梁艳红贪污案。

  2011年3月2日,自治区高院维持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黄正荣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以贪污罪判处梁艳红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的原判。

  6、梧州市藤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杨永勇(副科级)贪污、受贿案。

  2011年9月3日,梧州市万秀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杨永勇有期徒刑十二年。

  7、陆川县粮食局局长甘一全(正科级)受贿、贪污案2010年11月29日,陆川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甘一全有期徒刑8年。

  8、来宾市政府副秘书长、来宾市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林炳贵(正处级)受贿、行贿案

  2011年5月13日,自治区高院宣判林炳贵犯受贿、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原判。

  9、桂林内燃机配件厂原厂长徐景山受贿案

  2011年3月25日,桂林市中院维持以受贿罪判决徐景山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的原判。

  10、南丹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出纳员张丽芬贪污、挪用公款案

  2010年10月8日,南丹县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张丽芬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