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政府采购情况调研分析 摸清症结并提出对策

   政府采购一直站在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近年来各地均有不少“天价采购”遭曝光。推行政府采购本意是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高价、回扣等不规范现象,为何反而曝出不少问题?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近期组织人员进行了调研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究竟是哪些政府采购产品容易存在“猫腻”,“天价”往往在哪个环节产生,又该如何对症下药?就此,记者专访了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

  “离谱与高价”印象从何而来?标准缺失、管理粗放导致“反常采购”

  近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赫然写着某市档案局采购4套苹果ipod当移动硬盘,这则消息引发公众热议。

  “社会上对政府采购的议论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离谱采购,二是高价采购。”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梁主任告诉记者,以上事件暴露的其实不是“价格高”的问题,而是“该不该买”的问题,即所谓的“离谱采购”,主要原因在于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缺失和采购预算管理粗放。

  “当前的政府采购制度主要是在程序、方式上对采购活动进行规范,但管不了能买什么、该买什么。”梁主任表示,严格来说,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问题属于机关事务管理,需要依靠行政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来解决。

  “‘高价采购’现象在我区也存在。”梁主任表示,社会上对“高价采购”的议论主要集中在电脑、办公用品、家具、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等项目上。这类商品市场信息充分、价格透明,公众很容易比较,因此只要采购价格一高,就会受到极大关注。

  我区通过一项对10个区本级单位的统计分析发现,自治区本级关于政府采购价格高的反映,也主要集中在电脑办公及电器设备、公务用车维修等协议定点采购上,出现了市场竞争越充分的产品反而越高价的反常现象,这主要与采购制度程序的设计有直接关系。

  据了解,自治区有关领导对“政府采购价格高”问题高度关注,尤其是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多次过问、了解情况。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今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此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


  “高价”在哪个环节产生?分散交易难监管,后期容易“潜规则”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我区对电脑、电器、办公用品等项目的采购均采取“协议采购”的方式进行——这也是全国大部分地区对于这类需求频繁的小额采购所采用的模式。基本程序是先由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后期实际交易活动则由各采购单位自行与选定的供应商完成。

  既然是公开招投标,商品价格在竞争下应该更低,为何最后反倒出现高价现象?梁主任表示,这样的分散交易,在最后的实际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违约或者“潜规则”。

  “比如买一台电脑,如果市场降价,供应商违约,不按当初承诺的市场价格和优惠率来供货,就会产生‘高价现象’。采购单位如果多搭个U盘等配件,合同上的价格也会变化。”因为实际的交易过程是由采购单位自行完成,这里面有一定自由度。如果没有得力的后期价格监测与监管机制,各种“潜规则”就发生了。

  根据一项对电脑办公设备协议采购的抽样调查显示,供货商违约高价供货率高达70%左右。高达99%的产品价格偏高,部分高端产品比京东、卓越等直销网站的售价高出20%,甚至36%。

  由于监管资源有限,目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能做到的辅助监管方式,只是要求供应商定期自觉更新报价和欢迎举报等。但实践表明,这种靠供应商自觉和被动式的监测和监管是不够的。

  据了解,2006年自治区采购中心曾专门建立电子询价采购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只用几个小时就可完成采购行为,而且通过二次竞争可以充分保证低价。然而,很多采购单位并不使用,最后没有推行下去。

  “集中采购”为何难推行?部分单位有意规避,“集采”规模有待提升

  梁主任表示,对于来自各个渠道的“政府采购价格高”的反映,应科学地看待,就我区本级政府的集中采购而言,“可以说99%是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但是目前自治区本级的集中采购仅占全区采购总额的24%,大的采购项目仍然主要是由各单位委托中介代理或自行采购。

  2010年广西的区本级采购规模为50.58亿元,其中由采购中心执行的约为17亿元,共599个项目。而全国其他省、自治区采购中心的平均规模为33.15亿元,广西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一负责人表示,集中采购和“管采分离”触及了采购权力的重新调整,所以多年来一些单位存在“规避”集中采购的情况。“厅局机关单位的集中采购执行情况明显好于下面的二级单位。”

  自治区采购中心一位特邀监督员说:“下面有不少单位不愿让项目进采购中心,要自己采购。还有一种说法称‘集中采购’就是‘集中腐败’。”

  针对这一论点,梁主任解释说:“这种说法对集中采购存在误解。不排除集中采购活动也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但真正了解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内涵的人都知道,集中采购不仅能降低监管成本,也有利于权力制衡。集中采购和‘管采分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权力制约关系和权力分散的作用。”

  来自于自治区某机关的特邀监督员也说:“集中采购是行为的集中,而权力是分散的,由一家单位说了算,变成两三家做‘评委’。” 

  该如何对症下药? “内外兼修”才能彻底“防腐”

  为尽力消除当前“政府采购价格高”的现象,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经过调研分析后,提出加快完善协议定点采购制度,加强对具体交易环节的监督等对策。

  具体措施有:通过引入二次竞争和网上竞价方法,增加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引入第三方进行市场价格信息和交易情况的调查服务;建立奖惩机制及供货商“黑名单”制度等。同时,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库;定期将采购信息、法规、制度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舆论的监督。

  为提高“透明度”,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还实行了特约监督员制度,借用外部力量“防腐”,特邀监督员来自人大、政协、监察部门、企业等。目前正在考虑向社会公开特约监督员名单与联系方式,让公众直接向监督员反映对采购项目价格的疑问。该中心一负责人说:“很多部门的工作目前都引进了外部的监督力量,不少还是社会知名人士。比如媒体人敬一丹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特邀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