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飚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第82次会议

  5月23日上午,自治区主席马飚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发展、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送审稿)。会议指出,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我区新时期、新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任务、实施“科教兴桂”和“富民强桂”战略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健全支持服务体系,在观念、体制、政策、方法上不断创新,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意见》明确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要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视程度下降,一些地方的“五乱”反弹比较明显。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数字化城市管理、施工工地管理、城乡交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管理、城市河道综合整治等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城乡清洁工程”,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

  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区个体工商户(个人)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