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厅:让经济发展更“绿色”

——自治区环保厅“十一五”决战污染减排综述

    前言:

  “十一五”的5年,是广西经济快速发展的5年,从南到北,从西到东,大工业、大交通、大港口、大物流,一切都在加速度。经济发展的同时,广西依然保持了“山清水秀生态美,人杰地灵气象新”的状态。云南交给广西的入境水质是二类水,广西交给广东的入境水仍保持二类水水质,几乎没有污染,这是广西人对环境保护付出的巨大努力和作出的贡献。

  尚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广西,“十一五”迎来了经济发展史上最严峻的环保大考:广西支柱产业以资源型为主,资源依赖极强,“两高一资”产业比重大,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污染减排也成为全国任务最重的省区之一。

  “发达省区走过的路,广西不能再重复,既要金山银山,要也绿水青山”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梁斌说。

  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广西使出了浑身解数。

  强力治污 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财政、融资、收费、税收等有利于减排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减排专项资金,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及时启动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深入开展二氧化硫减排、化学需氧量减排专项行动。

  与14个市政府签订“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三大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和超常规措施推进减排工作。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初期,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后,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仅有8座,污水处理率仅为7.8%,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排倒数第二位。为改变落后局面,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倒排工期,严格问责,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区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99座,提前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成为继浙江、河南、江苏、山东、贵州之后全国第六个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省份和全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目前,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累计达到336.05万立方米/日,处理率已达60.6%。

  制糖造纸及涉锰行业曾是广西的污染大户。“十一五”期间,全区制糖业共投入10.32亿元资金,实施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制糖企业已全部建成末端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废水全部达标排放。由于全区糖厂清洁生产水平、水循环利用率普遍提高,吨蔗用新鲜水平均低于1立方米,远远低于国内吨蔗用新鲜水10立方米的标准,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广西还投资对淀粉企业、酒精、造纸行业实施废水生化处理,化学需氧量减排效果显著。2009年5月开始,开展电解锰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整治不到位的12家电解锰企业全面停产整治整改。目前,全区95%以上的电解锰生产企业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得到了环保部的肯定,并在《环保内部情况通报》22期中通报了我区电解锰行业整治工作经验。

  农村环保一度是广西的弱项。“十一五”期间,自治区环保厅编制完成了《广西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广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和《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重点开展了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在45个村庄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区有13个乡镇、22个村作为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试点;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4平方公里;完成1个循环农业试点市建设,完成生态农业村建设72个,完成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验、示范点12个。

  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到2009年止,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50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9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45.89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17%,初步建成了布局和类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稳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编制了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并积极申报2010年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申报项目13个,经国家审核,获中央2010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7个,资金1.969亿元。

  经过“十一五”前4年的努力,广西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得到强化并落实,污染减排成效明显。

  2007年开始,广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到2009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7.63万吨,比2005年下降了8.7%,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72%;二氧化硫排放量89.05万吨,比2005年下降了13%。

  决战之年收官战

  2010年进入“十一五”污染减排的决战年。

  由于干旱等诸多原因,上半年,广西污染减排反弹明显:上半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上升13.68%,是全国增幅最高的省份;全区完成COD排放总量是全国减排进度落后于时间进度的5个省份之一。

  严峻形势下,自治区环保厅果断采取措施,加大对煤电企业脱硫设施的管理,对8家火电企业实行旁路烟道挡板铅封,关停13台火电发电机组(全区27台),每10天对脱硫电厂减排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开展大规模环保督查。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对全区各地的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不再审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或扩大产能项目,停止审批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酒精、淀粉、造纸项目,管住新增排放量。对未通过环评审批、违规先建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并将企业违规违法信息通报金融机构停止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不按计划淘汰落后产能的市县,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在造纸行业中推行纸浆造纸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治理,通过强化管理,实现管理减排。

  抓好运行设施监管,从严查处造假行为。全区合计建设了499个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全部实现联网在线监控。

  推进环保专项行动。至10月底,检查企业14159家,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48个,对28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已办结206件,对167家企业进行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约269万元。对百色3县非法炼焦项目责令限时关闭,对电解锰行业问题较多的百色等6市进行督办,责令12家电解锰企业全面停产整治。11月12日,国务院九部委联合督查组在环保专项行动反馈会议上对我区的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经过环评审批、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的企业,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至11月底,自治区环保厅层面共对18件严重环境违法案件立案,立案数较上年增长27.77%,已完成17件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5件,处罚金额213万元,较上年增长45.3%,做出责令整改通知2件。向广西银监部门交流企业环境信息共1779条,其中企业环境违法信息136条。上半年银行收缴和清理环境违法企业资金6906万元,从绿色信贷上有效遏制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截至10月底,全区共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5173个,存在环境违法问题项目745个,已全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其中706个“未批先建”项目已有590个项目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35个“久拖不验”项目,有18个完成了环保验收;有3个“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82.1%。

  创新机制,加快环评审批。为适应新形势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广西环保厅创新环评审批工作方法,对建设项目主动提前介入,对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符合扩大内需要求的项目,以及满足环境准入条件、能够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结构和布局调整的自治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简化环评审批流程,规范、下放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权方面下功夫,提高了环评文件审批工作效率。2010年上半年,环评审批事项实际办结时限为5.2个工作日,环评审批继续提速率较2009年再缩短35%,高效高质的环评审批实现“常态化”。

  全区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良好以上水平

  经过系列整治,全区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良好以上水平。

  2009年,广西32条主要河流62个断面,水质达标率96.8%,14个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5%,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良好”,平均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1.7%;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98.8%。

  2010年1-10月,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的城市13个,达标率为92.9%,是“十一五”以来最好水平;对33条主要河流65个断面监测,水质达标率为95.4%,重点流域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100%,与贵州、广东、湖南3省8个交界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区地表水整体水质优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梁斌表示,由于广西经济传统发展模式尚未根本改变,环境保护压力大。2011年,自治区环保厅将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风险,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三个严格”,依法规范环评审批;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管理,集中开展沿江沿河沿库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推进生态市、县和生态村镇创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示范,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推进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