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实施星级规范化管理

      近日,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出台了《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办法》,首次以制度标准的方式为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评定星级。

办法规定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评定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星级代表服务和管理水平,星级越高表明综合服务管理水平越高。星级的评定标准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施齐全完好,能为高速公路使用者提供停车、休息、车辆加油及维修、餐饮、购物休闲、信息查询等服务;二是守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卫生管理、检查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程序;三是实行文明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应经职业培训,统一着装,按规定佩带上岗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五是公共场所及各营业场所秩序良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六是服务区内种植的植物搭配适当,维护及时,美化效果良好,服务区内的排污排水符合环保的要求;七是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并公示行业服务公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星级服务区评比和复核每年一次,首先经过经营业主自评和申报,再由我区高速公路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社会监督人员)的服务区星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服务区按《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确定服务区的星级级别。星级服务区在评选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由广西高管局给予通报表彰,颁发相应星级服务区牌匾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高速公路星级服务区评比办法标准的实施,将有力提升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使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服务群众出行、服务区域经济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