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为期两天半、共有9项议程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5日上午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首次审议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修订草案,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根据通过的议程,上午的会议首先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李康作的关于我区重点产业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我区高等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印发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两个专题调研组关于以上工作的两个调研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对我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执法检查,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覃远通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莫永清作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粟永华作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海光作了关于该修订草案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学愚作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先明作的关于《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其新作的关于《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勤铭作的关于该条例的审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