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国家税务局:大明山下升起的一颗“星”

  本网讯:上林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地处广西的老、少、边、穷,2003年7月划归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管辖。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4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69人,占93.24%,离退休老干部49人,占在职人员的66.22%。于2004年成立中共上林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下辖6个党支部,现有在职党员59人,离退休老党员23人。该局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征收管理股等11个股室,负责上林县辖区内11个乡镇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管、查工作,纳税户近3000户。

  多年来,上林县国家税务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文明窗口,树行业新风,创文明标兵"和"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这一工作目标,恪守"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在全面加强征管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标准,在"管理、服务、文明、环境、健康、安全"等6个方面狠下功夫,各项工作年年跃上新台阶,取得了丰硕成果。税收收入年年超额完成,一年一个新台阶,15年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5.147亿元,年均增长7.88%,办理企业减免退税30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该局先后被评为南宁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十佳诚信税务局、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花园式单位、南宁市国税系统先进领导班子和税收信息宣传先进单位(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庭院、绿色环保小区、广西文明卫生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2009年1月20日,该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上林县国家税务局早在2006年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潘绍亮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工作领导小组,从局党组成员到一般干部,一层抓一层,层层出精品,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形成了一整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齐心、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创建网络,有力地推动各项文明建设的向前发展,2007年又提出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目标。大力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共同开展税法宣传、税收与国防教育、板报宣传等88场次;积极开展扶贫捐助活动,多年来,先后为贫穷学生、灾区灾民、退伍老军人、孤残老人、下岗职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捐款捐物价值40多万元。加强纳税评估,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网络,实现税源监控的科学化、精细化,从2006年到现在,该局连续三年征管"六率"达到100%,零负申报率低于自治区国税局要求控制指标,在南宁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综合评比中名列前茅。建立国税系统执法、行政监督、责任追究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向社会公开聘请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和行政效能监察员15名,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连续15年实现纳税服务"零投诉"、干部违纪"零发生"。被上林县人民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并授予"无毒单位"。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制度建设、督查督办、考核奖惩"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年年超额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在南宁市和上林县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和效能监察"评比活动中,该局在社会上的满意度达99%以上,名列全县前茅,被上林县委县政府授予"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

(供稿单位:上林县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