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

  近日,苍梧县下发《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并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机制和养老保障机制,为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苍梧县逐步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经济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努力改善村干部待遇,确定村干部的工资由基本补贴+工龄补贴+实绩奖励+绩效补贴构成,基本补贴、工龄补贴由财政为主体予以保障,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实绩奖励由财政负担,绩效补贴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最低补贴标准为每月450元,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最低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其余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的最低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月320元提高到37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的最低标准由原来每月160元提高到185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每村(社区)每年5000元,列入村(社区)办公经费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该县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每3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主任。对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建立村干部免费体检制度,逐步探索和建立困难村干部救助制度。

  该县还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对在职和已离任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村干部,全部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对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任期年限15年以下的,一次性为其发放养老补助金;任期年限15年及以上的,按月发给养老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