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让选拔干部在阳光下运行

  记者在2月26日召开的梧州市人大会上获悉,2008年,梧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0.1亿元,增长14.9%,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总量在全区排位由2007年的第7位上升到第6位;财政收入32.4亿元,增长19.9%,在全区由第8位升到第7位;其他一些指标也保持了两位数增长。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该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分不开的。

  梧州市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以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任用决策制度、创新干部任用激励制度为重点,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实施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

  梧州要建成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最根本的是投资环境,而环境因素中干部又是根本。梧州的发展关键在干部,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梧州市委和组织部门在培养干部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比较强、程序比较严格的工作。梧州市曾在1998年、2000年、2002年进行过3次公选领导干部工作。为总结吸取以往公选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制定一个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公选方案,2007年5月,市委组织部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分别邀请在前3次公选中选拔上来的部分领导干部、公选干部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党建研究和其他有关专家进行座谈,总结经验,集思广益。同时认真总结4月份市经委与市招商局合并后拿出7个业务科长面向全市跨部门跨县区公开竞争上岗的做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反复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制订出一个符合公选规定又切合实际、比较科学又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公选工作方案》,保证公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程序,阳光运作,增强公选工作的公信度,进一步落实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监督权)。该市实行民主推荐(领导推荐、全委会推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竞岗述职、考试、面试、挂职锻炼等各种民主公开形式选拔领导干部。为了让更多的干部参加公选,该市抓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在媒体和网络上发布《2007年梧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设立公选咨询热线电话。这次公选,16个职位市内干部报考人数共1023个,市外报考人数63人,最后有899人符合报考条件。为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笔试的监考员请中学老师担任,笔试试卷外请考官评卷。面试考官请自治区区直单位领导和专家、市领导、群众代表担任。面试结束,现场公布评分成绩,笔试成绩前5名、总成绩前3名及最后选拔任用的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公证部门和社会舆论全程监督。

  创新干部任用业绩公示制度

  为了强化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工作热情,梧州市创新了干部任用业绩考核公示制度。

  2003年,梧州市制定了“实行领导干部任前业绩公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在任职前必须同时将拟任职务和近3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在新闻媒体公示。6年来,该市共对300多名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业绩公示。

  去年9月6日,梧州市委组织部在《梧州日报》上公示了10名拟任正处、副处级领导职务的有关情况及主要业绩,以接受群众监督。他们的成绩一目了然,让群众监督看得见、摸得着,避免“暗箱操作”行为带来的干部无功提拔或“带病提拔”等现象发生。

  如何考核干部业绩?梧州市委及组织部门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结合中心工作,考察干部业绩。坚持动态考察干部,实行“两看两不看”,即看行动不看承诺,看实绩不看形式。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考察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每一项工作中,市专门成立奖惩组,考察干部在中心工作中的表现。二是建立配套政策,规范干部业绩。对每项中心工作实行项目目标考核制度、职能部门服务质量测评制度、社会舆论监督和督查制度等,有效地对干部的业绩进行全方位监督。三是明确相关责任,写实干部业绩。为确保干部业绩的真实性,首先由拟提任人自写工作总结,交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审核并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材料交干部考察组。干部考察组结合干部考察结果撰写拟提拔人业绩公示内容,并征求涉及单位及服务对象意见。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核后公示拟提拔干部业绩,接受群众监督。

  2008年,梧州市进一步完善干部业绩公示制度,制定了《关于全市干部业绩考核激励工作暂行办法》,对评选上自治区以上先进、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也要进行业绩公示后存档,并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公务员连续3年考核都定为优秀的作为后备干部跟踪培养使用。

  实行干部任用票决制度

  在用人问题上由投票表决取代口头表决和举手表决,进一步扩大了民主,是干部任用决策制度的改革创新和进步。梧州市在全区较早推行干部任用票决制,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梧州市实行常委会讨论任职干部票决制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从2002年12月以来,岑溪市共票决任职干部1200多名。2007年1月以后,藤县、蒙山等县也先后实行了干部任职常委会票决制。梧州市委出台实施《常委会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试行)》至今,共对近百名干部实行了任职票决。

  实行票决制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去年6月6日,梧州市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竞岗述职大会。20名市重要岗位提名人选,依次登台面对全体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简要陈述自己对所竞争岗位的认知和理解,以及如何才能胜任这一岗位。市委全委会成员根据竞岗者的表现,现场填表进行再次推荐。这在梧州市还是第一次。过去是“暗箱操作”的干部提拔,现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实践,人们更深刻地认识了选拔领导干部票决制的意义。市委组织部一名领导说,一是体现了民主化。票决制较好地落实党委常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强化了在用人上主要领导的民主意识和常委的责任意识,从机制上解决了“不愿说”和“不敢说”的问题。二是票决制促进了科学化。避免了主要领导在用人问题上一个人说了算和“一言堂”的问题,有效地减少了在选人用人上的失误。三是票决制促进了干部工作质量的提高。四是更好地适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要求。五是促进了用人导向的进一步树立。实行票决制,用人上更加民主、科学、规范,能够更好地调动干部奋发工作的积极性和进取心,提高群众对干部任用的公信度和对党委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