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

(2009年2月10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09-02-28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2009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重点产业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报告、关于高等教育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区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审议前,根据专项报告内容和会议审议的需要,组织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由调研组向常委会提出调研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时间安排

  1.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7次会议。

  2.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重点产业建设情况的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8次会议。

  3.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高等教育情况的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8次会议。

  4.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10次会议。

  5.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区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10次会议。

  6.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11次会议。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专题调研安排

  1.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在2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关于重点产业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3.关于高等教育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4.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5.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6.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报告

  根据监督法的要求,计划在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安排听取和审议200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9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0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前,由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初审工作,并将审查情况向主任会议报告后,向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9次会议提出审查报告。审议2009年上半年我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其他报告前,由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前期调研工作,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必要的参考材料。

  三、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条例》等4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情况和我区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产品生产质量进行监督,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执法检查报告提请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

  3.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执法检查报告提请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

  4.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调解处理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在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同时,常委会还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区开展的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活动。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009年,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主要是对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工作运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认真研究处理国家机关、公民、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