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全面启动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从11月中旬开始,兴业县全面启动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自治区新农合工作要求,兴业人民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和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必须将农民参合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来抓,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为保证资金收缴工作顺利开展,该县各镇成立宣传工作队,深入村屯挨家逐户进行宣传发动,并通过出动宣传车,拉跨街横标,张贴大小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出版宣传板报,县电视台每天播放新农合内容等方式广泛宣传,创造浓厚的参合氛围,使群众进一步全面了解新农合的好处和具体参合及报销办法,使农民自觉积极参加新农合。同时,该县加强有关新农合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和责任感,并切实做好资金收缴和发证工作。

   据悉,该县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并探索建立了新农合管理体制、报销补偿和筹资机制以及监督管理机制,新农合的各项工作已经迈入规范化轨道。2009年进一步提高农民参合款标准,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80元增加到每人100元,其中,收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每人20元。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补助每人80元,农民住院补偿和大病医疗救助一年内最高补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