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主任会议

    4月7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南宁举行第六次主任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刘新文、邵博文、莫永清、覃瑞祥、罗黎明,秘书长张少康出席会议。会议决定5月下旬举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此次会议研究讨论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研究讨论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监督工作安排和法制讲座内容安排;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报告。

  主任会议建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自治区成立50周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我区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其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其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