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

(2008年2月1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纪律检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月31日至2月1日在南宁举行。出席会议的自治区纪委委员41人,列席390人。

  自治区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07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要求,部署了2008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纪委书记马铁山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郭声琨出席全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强调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号召全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郭声琨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一以贯之的清醒认识和鲜明态度。全区广大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07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拒腐防变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全会要求,2008年,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重点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处理违反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

  第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开展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追究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严肃处理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件。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资金、扶贫救灾资金和2008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十项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深入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第三,继续保持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对腐败分子决不放过、决不姑息。

  第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把拒腐防变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开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努力实现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案例的警示功能,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和长效性。

  第五,严格执行从政规定,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

  第六,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入推进各项体制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在自治区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第七,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使权力公正透明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继续推行对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巡视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电子监察系统,健全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投诉工作网络、工作机制,加大对有关人员的问责力度,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保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动作风效能建设。

  第八,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党风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住房补贴。健全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招生、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全会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