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1+1+1+1”模式打通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最后一公里”

  针对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工作存在的短板,南丹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标靶导向,采取“1+1+1+1”模式,在全县11个乡镇成立监察办公室,并完成对乡镇兼职监察员人选进行沟通、考察,构建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打通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第一个“1”,即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办公室主任。

  第二个“1”,即乡镇纪检专干兼任乡镇监察办监察员,由县监委考核任命。

  第三个“1”,即从委机关或纪检监察组选派1名干部,兼任乡镇监察办监察员,由县监察委任命。

  第四个“1”,即一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镇监察办公室请求报告制度、干部任免制度、工作协作机制(含片区协作机制)、日常监督管理培训制度、监察工作流程等制度机制,将全县11个乡镇监察办的协作纳入片区合作,形成横向分片、纵向联动立体互动体系,确保乡镇监察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南丹县纪委监委通过采取“1+1+1+1”模式,确保全县11个乡镇至少有2名以上在编的纪检监察干部和1名兼职的纪检监察干部,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通过选派县纪委监委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骨干,兼任乡镇监察办公室监察员,在基层监察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和指导,为乡镇提供有力的法律业务支撑。

  “乡镇监察办公室刚成立不久,相关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协作配合、监督管理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明确。因此,把相关的工作制度化、具体化,有利于推动乡镇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近日,南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