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7月22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六稳”“六保”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今年以来,我区在有效控制疫情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推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运行加快复苏、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初步核算,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0.8%,比一季度提高4.1个百分点。

  会议听取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我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关于我区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部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说明和审查报告,关于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开发区条例草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报告,关于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侗族百家宴保护条例的书面说明和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