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5月1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2019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问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良而坚实的环境保障。

  会议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听取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草案、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全区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延期换届的决定草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报告,关于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听取关于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凤腾山古墓群保护条例的书面说明和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19年全区开展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主题活动开展以来,8.9719万名人大代表参加,占五级代表总数的85.4%,收到代表及群众提出意见建议1.0961万项。所提意见建议已现场答复、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360项,正在解决或规划解决的2850项,条件限制待以后解决的1370项,未办结的1381项,得到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李彬,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