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督查组到恭城县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

  11月7日至8日,由桂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马伟荣一行组成的督查组来到恭城县,就该县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7日,市督查组来到恭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通过现场查看、检查相关台帐资料、互相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该县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8日,在恭城县会议中心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县长叶勇向市督查组汇报了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有关部门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恭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该县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就如何做好恭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下阶段工作,督查组要求,要细化各级河长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河长办能力建设,协调保障河长履职,强化河长巡河的强度和效果;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快“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媒体、报纸、微信等平台,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各司其职,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后,市督查组还深入莲花镇红岩村查看了该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并现场检查指导河长公示牌设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