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明显

  本网讯(通讯员 黄元荣 罗超毅)如今走进凌云县行政中心大院,在办公室的电源开关处都是“请节约用电、离开时请随手关闭”等标签,这些标签不断地提醒着节约。除了节能提示外,今年县机关事务局还对大县政府院内的各种设备进行升级,水龙头逐步更换成感应式自动开关,全面降低耗能。在多项举措下,全县节能工作成效明显,并得到上级部门的好评。

  然而,县行政中心大院的节能改变只是凌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一部分。今年以来,该县机关事务局坚持强化节能意识,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融入各项管理工作中,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创建示范性单位、广泛宣传、节能改造、创新方法等方法途经,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活动,唤起全县干部职工主动节能、自觉节能的意识,使其逐渐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一种习惯,从而带动全县群众参与到节能工作中来。”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为营造节能宣传活动氛围,今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粘贴节能提示等载体进行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全县机关行政单位进一步了解熟知节能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律责任,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在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中,发动全县部分干部职工采取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使用公务车和私家车;开展办公楼停开中央空调、停开非办公电器、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关闭办公区内景观照明设施等;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做好减少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据统计,在为期一周的“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中,全县共印制宣传画报600多张、节能知识宣传手册1000多册,在各交通要道悬挂竖幅、过街横幅20幅,制作节能低碳宣传板报14版;并通过电信、移动、联通手机短信方式宣传节能知识,加大对节能节水的宣传力度,展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重要成果,推广工作和生活的节能常识,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法律法规。

  此外,为更好地推进节能工作,该县印发了《凌云县公共机构2016节能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制定节约用电、水、油、气等为主的节能制度、措施并付诸实施;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等制度,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今年,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对全县各单位、部门节能统计人员进行能耗统计培训,接受培训人员达近300人次。通过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认识,更加自觉地参与公共机构节能,促进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的提高。

  据悉,凌云县共有公共机构218个(含二层机构),其中:国家机关69个,科教文卫事业44个,社会团体6个,其他事业单位99个;公共机构建筑面积59.15万平方米,用能人数49498人,现有车辆222辆。在工作中,该县严格指标分解,确保完成节能目标。根据百色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分解指标的通知》(百公节办〔2016〕11号),该县指标为人均综合能耗68.76千克/人,单位面积能耗3.95/平方米,人均水25.52/人。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县的人均综合能耗为17.85千克/人,单位面积能耗为0.99千克/平方米,人均用水13.50立方米/人。预计年内各项指标均能控制在指标任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