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助力县域绿色发展

  本网大化讯(通讯员 陆荣斌 覃振红) 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以公共机构节能技能升级为总抓手,以推进公共机构“两型”建设(节约型、节水型)工作为突破口,通过认真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创建“两型”单位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一系列公共机构节能基础性工作,全县公共机构各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明显下降,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该县确保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通过举行节能产品展览会、开展“节能知识宣传”系列活动、在全县各单位张贴节能宣传标语等,倡导广大群众反对铺张浪费、合理使用资源。同时,组织4个督查组,对县城区内的64个用能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全面加强节能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节能改造资金约42万元,用电量499.96万千瓦时,同比减少50.63万千瓦时,同比下降9.2%;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同比下降14.6%,人均用电量同比下降10.8%;用油量59.13万升,同比减少17.41万升,同比下降22.7%,单车用油量同比下降1.2%;用水量64.96万吨,同比减少13.02万吨,同比下降16.7%,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17.5%。

  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该县积极督促各单位按照“分户彻底、分区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的原则,全面掌握计量器具配备情况,深入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工作,进一步落实计量工作责任制,完善计量管理制度,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计量器具。

  开展“两型”建设工作。该县今年申报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二中等单位为节水型、节约型创建单位;投入财政资金11.3万元对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等3个单位节水系统进行改造。目前,县二中、县人民法院的办公系统节电改造项目也在抓紧改造中。

  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今年,该县公安局完成办公楼、刑侦楼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为 3900平方米,县水利局完成办公楼、防汛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为2200平方米,主要改造节能灯、洗手盆节能水龙头、空调节电器、节能插排等,超额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100平方米(指标任务5000平方米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