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落实“两个责任”纪实:种好“责任田” 坚守主阵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桂林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纪律挺在前沿,让严明纪律融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各级党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种好“责任田”,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较好成效。

  “三项制度”压实主体责任

  兴安县委每位常委手中都有“一本账”:从年初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到落实、调研、检查等各项明细,全部记录在案,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每个细节,都能从账簿上清晰体现出来。谁没有按照清单完成任务,将被“一票否决”。

  市委书记赵乐秦说,为把“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桂林市从三个方面发力:层次式分责、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十八大以来,该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16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目前,全市已基本上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上下“一盘棋”的“两个责任”落实格局。

  为形成压力传导,桂林市专门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实施意见,列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清单”。同时,开展“书记谈书记”活动,“逐级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同时强化实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11位市委常委带队,深入11县6城区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在全市“一把手”述廉会议上,各县(区)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是被逐一点评,面对面指出问题。

  桂林市还确定高新七星区、恭城、兴安等三个县区为“两个责任”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17个县区“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

  一系列举措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实现“大转变”: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软性抓”向“硬性抓”转变;从“局部”向“全面”转变。各级党委对“两个责任”的认识由“浅”入“深”,由“粗”到“细”,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立规明矩 纪挺法前

  今年7月,有群众举报:恭城瑶族自治县一名主要领导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谋利。桂林市纪委书记王祝广遂对其约谈。被约谈后,该领导主动向市纪委上交了一份特别的“认知书”,感谢纪委的及时警示,并表示一定要好好整改,严守党纪党规。

  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桂林市通过建章立制,采取多重举措让纪律挺在前沿。

  市委先后出台了《桂林市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桂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桂林市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不准、十个一律”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特别是贯彻落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要求,在全区市一级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这些制度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了严守‘五大纪律、三十个不准’的要求,形成全市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基本规范,将行为准则规范、行为后果责任固化为制度,为党员干部上了‘紧箍咒’。”赵乐秦说。

  桂林市高度重视对制度落实的督查督办,组建42个专项督查组,通过下发督查通报、电视曝光、严格问责;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今年1-7月,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2个,问责65人,形成全市上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盘棋”格局。

  在这些监督检查中,全市共查出“吃空饷”人员200多人;“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问题38件,查处402人;清理腾退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面积4.53万平方米;清退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2000多套;关停整顿了占用公共资源的私人会所8家。

  集中火力 迎难而上

  桂林市亮出一份反腐“成绩单”:查办案件数量从2012年的322件,逐年提高到2014年的444件,平均年增长17.5%。

  近年来,面对新形势新考验,桂林市纪委态度坚决,“集中火力”,迎难而上。

  “原来办一个案件,很多人来说情,不胜其扰。”王祝广说,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深刻把握执纪监督新规律,实行严格的纪律审查“背书制”,即谁来打招呼,就要签字背书记录在案,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用最严明的纪律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1-7月,全市共立案414件,同比增长55.6%;给予党政纪处分258人,同比增长94%,办案数量、质量大幅度提升。

  王祝广介绍,近年来,桂林市纪律审查实现了“三个转向”:

  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重点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等台账管理方式,做到线索100%排查、100%处置。对违纪问题,动辄必究。如,今年市纪委紧急“叫停”组织部门对一名科级干部的提拔使用,经查,这名干部存在严重的违纪行为。

  从“撒网捞鱼”转向“抓住重点”。如对“三种人”的问题线索精准打击,严肃审查秀峰区人大副主任李双庆、副区长路春玲;市政府副秘书长邓晓斌;市安监局原局长谢斌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民生领域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4人,问责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建立民生案件每周通报制,截至8月15日,已通报12期、典型案件38起。

  从“贪大求全”转向“快查快办”。如查处邓晓斌案,从“双规”到移送司法机关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在“双规”的同时即在网络上公布调查信息,形成强劲震慑。从“结案即止”转向“案后警示”。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找出监督薄弱环节,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切实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