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全面落实双拥政策

  自2011年荣获全区“双拥模范县”“五连冠”以来,平南县进一步拓宽双拥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双拥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双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平南县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双拥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各种抚恤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并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规定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上年农村人均收入75%兑现。抚恤金、优待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四年来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生活补助16778.42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057.95万元,保障了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的合法权益。

  优抚医疗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平南县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制定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落实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优先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切实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医疗难”问题。2011年以来,每年为38名残疾军人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为6871名优抚对象免费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52名1至6级伤残军人落实了城镇医疗保险。

  维修保护好纪念建筑物,发挥双拥教育基地作用。2011年以来,该县投资320万元,完成城隍岭革命烈士纪念碑、劳五暴动烈士纪念碑等10多个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任务,并落实了管理和看护人员,烈士纪念设施得到很好的保护。今年9月30日,县委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隍岭革命烈士纪念碑举行烈士纪念日活动,缅怀先烈丰功伟绩,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富国强军“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完成退役军人安置及培训任务。四年来,平南县共妥善安置军转干部3名、转业士官12名,实行自谋职业安置士兵78名,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211.64万元,发放954名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946.8万元,发放安置在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26.85万元,100%完成安置任务。四年来,共组织1022名退役士兵参加汽车驾驶、汽车维修、钩机、电脑知识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77.5%,切实提高退役士兵的创业就业本领。并积极开发利用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利用率达89.5%。此外,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2011年以来,4名军队退休干部,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积极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安度晚年。

  抓好征兵工作,确保兵员数量质量。2011年以来,平南县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征兵工作大力支持,为部队输送了1372名兵员,所送兵员数量质量保证,没有退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