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蒙山县出台2014年特色农业发展扶持奖励方案,安排财政资金360万元用于扶持奖励特色农业项目,巩固当地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基础,加快推动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根据方案,该县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特色农业项目主要包括桑蚕产业提升、黑土猪产业化养殖专项推广、特色种植示范基地、特色养殖示范基地、示范性家庭农场、乡(镇)和业务主管单位发展特色农业工作。但是,近三年内(含2014年,下同)获得县、市、自治区、国家级项目支持或资金扶持奖励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种养示范基地,不再列入扶持对象;家庭农场的成员作为种养大户在近三年内获得过县、市、自治区、国家级项目支持或资金扶持奖励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家庭农场不再列入扶持对象。
蒙山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特色农业项目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清洁乡村和农产品安全等“三农”工作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申请扶持奖励项目的业主必须主动配合当地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努力做好家园、田园、水源“三清洁”工作,不配合者取消扶持奖励资格。同时,在种养过程中使用或添加国家明令禁止违禁品的业主,一经查明即取消其扶持奖励资格,且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扶持申请。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核查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