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坚持政府主导和干部服务与群众主体相结合、舆论宣传与督查指导相结合、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整合有效资金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积极探索清洁乡村活动新模式,活动特色逐步显现,走出了一条具有隆林特色的清洁乡村活动路子。
坚持政府主导、干部服务和农民群众主体相结合。该县县、乡两级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深入实地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县四家班子领导分别带队和县、乡干部及47名驻村第一书记、200多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组成104个工作组,分别派驻分片包干指导服务全县16个乡镇179个村(社区),实现驻村工作全覆盖。坚持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激发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形成了常抓不懈见成效的工作格局。
坚持舆论宣传与督查指导相结合。该县创新宣传载体,利用本县多种民族语言、少数民族节庆活动、以小手牵大手形式等进行广泛宣传,促使少数民族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清洁乡村活动,变“要我清洁”为“我要清洁”,让群众逐渐自觉养成“讲卫生、爱清洁、保清洁”的好习惯。严格督查考核制度,组建了以县四家班子调研员为组长的8个督查指导组,实行16个乡镇和部门分级包片督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统一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定期通报的方式,对任务不达标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在电视台曝光,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县美丽办组建了2个督查小组,实行每月一次对全县16个乡镇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督查组,采用“三天一抽查、十天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结合对各村清洁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保洁员实行监督与考核。
坚持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该县集中资源和力量,多方配合联动,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县级以下重点河溪道纳入保洁范围,强化溪沟的源头保洁工作,对村屯内所有池塘、山塘水库实施保洁管理,把这些重点区域建成展示该县现代文明形象的窗口。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庭院美化,以沼气池建设为纽带,带动养殖业、种植业和农村能源改革,加快推进以“山上绿化,通道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城镇绿化”为重点的 “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与“一村一品”相结合,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栽种林木、果树,在各建设点进村道路两侧、村庄周围栽种各类绿化树木。
坚持整合有效资金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该县坚持把财政、发改、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性资金和交通、农业、水利、林业、住建、卫生等项目资金统筹使用,采取区、市、县三级联合,多方筹资的办法,有效缓解了清洁乡村活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项目资金的补充作用、社会资金的帮扶作用,实现了“政府赢得民心,部门做出成绩,社会献了爱心,农民得到实惠”的目的。突出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尤其是在投入保障机制、农村环境保洁市场化机制、群众自治机制、干部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下工夫,破除农村环境改善、生态保持中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建立健全清洁乡村活动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制度,使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美化和生产过程中清洁长效化、常态化。突出抓好乡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建设,做到县有环卫站、乡镇有环卫所、村有保洁员。推行社会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村或县处理”模式,在全县175个村每个村配备1辆生活垃圾清运车,配备1名以上垃圾收集运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