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落实2亿余元改善民生

  今年以来,宁明县紧紧围绕“发展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绩效财政、透明财政”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强基惠民政策,民生工程项目有力推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6月10日,该县今年以来落实发放国家各项强基惠民政策补助资金23622.64万元,使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和农民真正得到国家强基惠民政策的实惠。其中,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补助2466.92万元,城乡居民低保补助1998.1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2062.0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7132.2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76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119.19万元,农村风貌改造补助48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补贴313万元,粮食综合补贴1536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500万元,农机具补贴1135万元,计划生育补助42万元,退耕还林补助420万元,农村义教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827万元,农村义教学生营养补助852万元,农村学前教育补助135万元,学生助学金193.4万元,艾滋病项目补助26.59万元,残疾人阳光补助7万元。

  同时,该县落实“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专项资金477万元,开展清洁乡村工作;落实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132万元,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屯级道路44条,受益群众13.2万人。(黄华中曾茂祥唐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