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那坡县高度重视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加大《广西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实施力度,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发展方针,将中医药事业和民族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住机遇,发挥特色优势作用,实现了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的跨越性发展。
加强县中医医院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2013年底,由政府创办的县级中医医院挂牌成立,内设壮医科、针灸推拿科等中医药壮医药科室,配备中医专业10人。在此基础上,该县今年将继续加快推进县级中医院标准化项目的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等工作。
投入资金,不断发展壮大中医事业。该县在全县9个乡镇卫生院设有8个中医民族医科,并加强各乡镇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医疗设备、中医药文化的建设工作,为50个村级卫生室配备壮瑶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包,逐步向广大群众开展中医民族医特色诊疗工作,有效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诊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利用资源优势,做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2013年,该县组织县中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医务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自治区中药资源普查专家组,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中,对普查出的各类中药信息都进行了详细录入,并制作成中药标本,该县还有效地普及中药民族药独特诊疗技术和方法,发挥防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疑难病和预防保健的优势。通过普查采集中药资源,给全县中药材资源植被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为促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夯实了基础。
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全县中医药服务纳入了新农合报销范围。比例分别为乡镇卫生院90%,定点县级二级医疗机构75%,定点市级医疗机构65%,定点自治区级医疗机构55%。同时规定参合农民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民族医药诊疗疾病的,其中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在上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凌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