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节约“三公”经费达670万元

  大新讯 全县性会议少了,深入一线解决问题、为民办实事好事多了;接待应酬少了,干部下乡调研多了……这是大新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现的新气象。2013年1—11月份,该县“三公”经费支出比2012年同期减少673万元,下降23.56%。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该县结合实际,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大新县干部职工带头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的暂行规定》,从婚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10多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干部外出和出国(境)考察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支出管理,严格费用审批;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和完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定点维护、定点定量加油等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按照“从简从轻、简约接待”要求,对接待工作的原则、标准、范围进行详细规定,要求全县14个乡(镇)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廉政食堂。同时,取消春节团拜会、茶话会、座谈会等活动;压缩精简各类会议,确定从2013年5月起,每月的第二个工作周为“无会周”,第三个工作周为“无扰周”。

  与“三公”经费支出的“苛刻”相比,该县的民生支出却显得很“大方”。据统计,2013年,该县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73708万元,占总支出的45%,比2012年同期增长20.96%。(赵继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