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 创业基金帮扶优秀党员创业

  针对党员创业缺乏支撑力和资金支持等突出问题,昭平县以设立创业扶持基金为突破口,努力做好优秀党员的创业服务,对基层优秀党员从事种养、加工、贸易、服务等自主创业活动提供资金帮扶,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辐射更多的党员投身到创业中,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多方筹集资金,激励扶持党员创业。采取每年从县代管党费中按上年县代管党费10%的比例补助一点、县财政按每年支持经费10万元划拨一点、党员和党组织发动“一日捐”活动捐赠一点、上级党组织支持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五个一点”办法多方筹集资金20万元,设立“党员创业扶持基金”。把具有创业基础、发展潜力好和带富能力强的优秀党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帮助创业党员解决资金难题。自2009年基金成立以来,共为20多名创业党员贴息14.6万元、发放扶持资金13万元。目前,全县由党员牵头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有28个,辐射带动群众1000余户。昭平县富罗镇镇南村党员邱丽静获得扶持后,成立兔业专业合作社,吸引101户社员群众从事肉兔养殖,使肉兔养殖成为了当地群众增收的新亮点。

  严格资金报批,推进基金管理规范。按照党支部初审、基层党委复审、组织部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和发放。由申请基金党员所在党支部对申请人条件、申请事由及申请帮扶金额等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基层党(工)委;基层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等形式进行审核,对符合帮扶条件对象的具体情况和拟帮扶金额进行公示,群众公认、公示无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对全县申请资金帮扶的贫困党员组织评审,综合当年资金筹集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确定资金帮扶对象、方式、金额,并将评审结果在全县范围内公布。

  建立规章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实行专账管理制度。设立基金专户,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金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二是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由基层党委联合村党支部指定1名科级以上干部作为扶持对象的联系人,对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考察,为其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工作。并对帮扶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发现帮扶对象将资金用于不正当消费、非本人用于生产经营、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优亲厚友等行为,追回扶持资金,取消扶持资格,同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帮扶对象的责任。三是实行公示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年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一次资金的运行情况,接受上级组织部门和同级审计部门的监督,接受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